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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从“增删五次”进一步确认曹雪芹

钰报道:老先生,听你这么讲来,我还真是明白了许多,好像整部书中贾宝玉就是曹颗(曹頓)自况。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凡例上说是曹雪芹增删五次分出章回啊!而且所列作者名字很多,为什么只有曹雪芹被认为是作者呢?到底这个书中贾宝玉、甄宝玉、石头与曹颗、曹頓、曹雪芹是怎么样个对应关系呢?曹雪芹到底是谁请你在给以进一步确认。

先生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大家只看到书中所言,没有认真的领会其中的意味,大都被烟云模糊了。这所谓的“增删五次”之说,就是模糊真实作者信息的手法,让你们认为现时的“曹雪芹”就是替别人改编书的人,从而既可以保护现世的“曹雪芹”不受可能带来的伤害,又可以保存此书,还可以把此书真实的作者一仙界的石头隐约的存在于各位的想象里。书中介绍的几个名字也不是此书阶段性改动的证据,而是介绍这部书的基本结构和表现内容的不同角度。我就以此给以进一步解读好了。

《红楼梦》最初叫《石头记》,就是曹颗(曹頓)自己认为自己根本不是家人期望的齐家治世的宝玉,只是一块于家于国无用的石头;为此曹颗(曹頓)就自譬石头记录了自己的一生经历。其实自譬石头之说,只是作者对自己没有很好的担负起对家国的责任而自悔的一种揶揄。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国的感情是南明故国,不是清朝金国。有的人说我,没忘“哀嚎”没落的清朝地主阶级的统治,没有脱离地主阶级的清人奴才本性。那是冤枉我了。我心心念念的是,寻找“帝孙”到“绛河”去,到南汉先生那儿的南国去。我在不停地寻找那些曾经为了“南汉”政权隐身南国的好汉们。那儿的家国,才是我作为奴才包衣的痛定思痛的感怀。

我一作为石头,本身就已经是天外之人,是仙界的存在。我假死出家做了道士,就是升仙了,本身已经不能回到人间了。我的作品来到人间,只能由情僧把它抄下来,传到人间去,这就是《情僧录》的指向意义,它告诉了此书的转换形式。

对于我自己曾经的经历的记述来讲,具有的是“春秋”意味,采用的是微言大义的笔法,所谓“以史为鉴”者。所以,最初也曾叫《********》。是曹颗(曹頓)弃官出走后痛定思痛写下的以期的警示后人的纪实故事,其中有对俗语所云“富不过三”的原因思考,也有对朝代更替周期律的深层次思维,是最早提出封建王朝更替周期律的文章。这里的“风月”实指生活岁月,风物人情;不是风花雪月,男欢女爱;是生活宝鉴、人生宝鉴。《********》之名就是从此书的劝世功能角度说的。王巧林先生说“我认为这位老先生将‘东鲁孔梅溪’拆开来理解,即将‘东鲁孔’隐古书名《春秋》,‘梅溪’则是指南宋史达祖之号(史达祖号‘梅溪’),用来隐古书名《史记》。换句话来说,就是:‘要把《********》当作《春秋》、《史记》来读’。”这是很正确的认识。

最初构造此书,传世劝人的愿望没有后来那么强烈,随着作品的进一步完善,传世劝人的愿望日趋强烈,鼓励着我设法要让我的书从“天界”走上“人间”,从我隐居处流人世间。为此对文章结构进行了寓言式改造,采用了“髯苏”借事寓理的手法,构筑了系列人物和故事。将真人隐蔽,真事曲言。采用了《庄子》、《离骚》式魔幻主义手法,解构了曹颗(曹頓)诸个方面,以及曹寅家和皇家某些特点,以诸钗为外象,以李渔通俗戏曲为模式,计划分十二个故事来写,遂虚拟出十二金钗,用十二钗隐喻皇家和曹家各人或者某人的某些方面,串联成书,遂写成了《金陵十二钗》。《金陵十二钗》之名是从该书的结构角度说的。提到金陵曹家,大概谁都会想到曹寅;提起曹寅,谁都知道“雪樵”之号。有人说,曹寅,号雪樵;曹雪芹,怎么也不能是曹寅孙子啊?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提问。雪芹,不可以理解成“雪樵的芹子”吗?雪芹是号不是名字。在《红楼梦》一书中提到的作者的名字,只有曹雪芹是真实的署名;但是,却是用号替代了真实的名字。曹雪芹,姓曹,名曹頓,号雪芹;是曹寅过继的儿子,是雪樵之芹子。芹,菜之美者,云梦之芹。《诗·鲁颂·泮水》篇中,芹为祭祀之物。芹,勤奋的学童。

由于,故事的连续性和过程的复杂性以及思想的深刻性,受“临川四梦”、特别是《牡丹亭》的影响,把曹颗(曹頓)假死出家,揉进全书,用“离魂”类比曹頓假死,用真假美猴王、甄贾宝玉统领全书结构,用甄宝玉送玉进行转换,把石头的一生的成长和做官经历写成了宝玉在“红楼一梦”,正如《邯郸梦》一样,把自己为官(秦可卿引人红尘浮世)的经历喻为红楼一梦,遂称为《红楼梦》,把自己的一生比喻成南柯一梦。所以《红楼梦》便成了统领全部之名也。上文之中所述,王巧林先生解读东鲁孔梅溪的路子,完全适合解读“吴玉峰”名字的由来。吴,地方名;同于王先生解读的“东鲁”。玉峰,朱希周号。“吴玉峰”,就是金陵玉峰山的朱希周之意。朱希周生性刚毅,不苟言笑,廉洁正派,淡于名利。早年人世为官,后辞职归隐。林居三十年,朝野论荐者三十余疏竟不复起。曾作《张良归山图》诗:“袖却朝簪别汉家,赤松相侯在烟霞,而今悟得全身计,不似从前博浪沙。”朱希周的一生正是作者一生的写照,作者也曾为官,也曾悟得“全身计”“悬崖撒手”林居三十年。吴玉峰的名字正是视为官作宰作“红楼一梦”的直接注释。朱希周的全家计,正是作者的全家计。这儿用吴玉峰之名言为作者,正是暗示作者和朱希周一般命运,揭示这部书的主题意义。

因为,曹颗(曹頓)假死出家,是遮天大事,自己是再也不能复活的,好在晚年自己的儿子因麒麟找到了自己,这个儿子就借曹雪芹之名整理传抄此书,此书得以问世。这才是所谓“增删五次”的本义。根本不存在什么“********”是什么****劝善小说的故事。这五个书名,实在就是此书的五个方面的属性。

此书到八十回就内容而言主要部分都出来了,加上脂砚斋提示部分,大家基本上都可以阅读了。然而,大多数读者认为后面还有应该有的部分,就阶段而言是整个半部,其内容应该涵盖复杂,故事转换激烈,甚至波澜壮阔,惊人之处甚多,尤其在甄宝玉送玉,甄贾宝玉合体之后,进人了真事愈显部分,元春之死,贾赦雨村合谋乱政,宁荣二府一并败落,更是惊心动魄。至于,贾母、贾政之丧,贾宝玉被元春赐婚,贾宝玉袭职做官,那倒是平常的过程了。比较诡异的部分就是贾宝玉被赐婚后,黛玉流逝,宝玉失去通灵,宝玉神思恍惚一病不起,最后贾宝玉与王熙凤被枷号人狱,贾府被抄家,子孙离散奔腾等等。

在此我想问各位读者的的是,这些结论你是在哪儿知道的?

你的答案其实很明确:是文本之中的故事情节和判词、梦曲的表述,更重要的还有脂砚斋的批语那儿看到的。

这就对了,你如果转换一下角度,正如脑筋急转弯测试一样,把这个问题反过来看,就是作者正是用文本暗示和脂批提示,结合文章结构把后部书的内容隐藏起来,使列位读者既可以知道后部书的内容,又没有确凿的可以兴师问罪的证据显露。如此,你就会豁然开朗:原来如此啊。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在那样一个血雨腥风的时代,要想保全此书,而又不失作品的主旨,保持强烈的批判意义,不如此怎么可以呢?它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批判小说(比如胡适推崇的《儒林外史》之类),直指封建政权的反动和腐朽性,指出了封建贵族政权存亡周期律,指出“好”就是“了”。故事告诉的就是,封建政权不管是哪一朝代,皆从斩蛇起义的草创,经历满床笏的繁荣,到邯郸一梦的丧亡,三春过后诸芳尽。并且具有清晰的民族主义特点。这就是在宣告,满清政权也不会逃过三世而亡的命运,必将被“南汉”复归取代,这是清朝贵族政权不可容忍的。《好了歌》与甄士隐的解读就是明王朝灭亡的挽歌,也是清王朝灭亡的预言,更是对新政权的憧憬。认为《好了歌》是普通的道士们的劝教胡说,那是不知道作者的良苦用心。为了隐蔽结尾部分“真事愈显”的故事内容,为了把这些批判性模糊在朦胧之中,我正是通过这些手法,把结尾隐藏起来,使其成了隐尾结构。

对于这些,大家还需认真领会了才好,所谓甄宝玉送玉、贾宝玉被元春赐婚,贾宝玉离魂等等,要和《还魂记》等元春点戏对看才行。后半部书结尾部分还有《丁郎认父》等情节,出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内容。而这所谓的后部书在我的结构中,就是以脂批和副线结构的形式收人了前八十回之中,使八十回书成了全璧的隐尾书。脂批不同金圣叹批三国,而是全书结构的内在部分,不可分割;它存在的目的就是提示隐情,引导阅读,并且把结尾收人前部。就是这样的一部双线结构的书,不是曹家,也不是皇家,但是又都像。揭示的是家国一般的规律。书写的是曹颗(曹頓)的政治思考、人生追问、人性追求;鞭挞了腐朽必亡的荒淫统治,颂扬了大爱无类、人人平等、自由自主的宝玉精神,表达了大闹天宫、冲决网罗、毅然出走的意志和决心;也透漏了心向南汉的民族情绪。现存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八十回后部分一改中国传统浪漫主义创作手法,转而采用写实主义方法,从总体上篡改阉割原著的批判气力。是阴人假托的文章,不可称为续书。其删除脂批更是不通之极。把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署上我的名字,就是对我的巨大侵犯和侮辱。他们也把本属于文章结构的批语部分拿掉了。

此书的作者原名叫曹頓,在曹颗早亡后,成为曹寅养子,以曹颗之名存世。名字的改动为曹颗以及过继给曹寅和继承曹寅织造之职,都得到了康熙的批准。曹頓就是贾宝玉,曹颗就是甄宝玉。曹頓是来自仙界赤霞宫的真宝玉神瑛,下界为人历练仙性,心性纯真。但他是下界反叛封建礼教和仕途经济说教的草民石头,是具有草木之志的平民思想的石头。“曹颗”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无用的破石头却幻化成了五彩宝玉下世风流富贵之乡当官享福的甄宝玉。甄宝玉是假“宝玉”,真石头;贾宝玉是假石头,真宝玉。真石头却有宝玉之心,宝玉倒是真有石头之志。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呢?“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就是此一对联的真正意义。曹頓袭职三年后,假死出家,追随木石之志而去,在隐居期间写成此书。因为结构的需要,采用了甄士隐的方法。为此,作者化名脂砚斋、畸笏叟等人批注,目的还是完成此书的基本结构。曹雪芹就是曹頓的笔名,取意就是曹家留存荒野的顽强的后代。在曹頓儿子因麒麟相见之后,曹頓命儿子仍以曹之雪芹之名,传出此书。在世之曹雪芹就是以其父笔名传书而已,他的名字叫曹霑。以上所述就是此书的成书过程,作者及批者传书者是谁的正确答案,这一些读者们只要通读《红楼梦》原文就会明白的。不过有几个提示我可以告诉大家,就算是阅读点吧!

第一,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裙钗?蒙侧批: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之别。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蒙侧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虽今日之茅掾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这部书的作者,曾经“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注意蒙侧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虽今日之茅掾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传他和传我其实就是二而一的东西啊!这一大段的引述,就是一个“罪己诏”,这个“罪己”之人就是作者。作者是赖恩承德,虽然承官但是终至潦倒破败之人;不是曾经丧败,再次中兴,再遭丧败之人曹頫;更不是周汝昌先生认为的没有经历过做官经历的曹頫的儿子。我再次着重提醒很重要,因为有一位专家经过“再次”证明,曹寅家到曹頫曾经丧败,曹頫中兴,建了大观园,其子曹雪芹感愤过往,愤而写书。这是绝对与文章不符的。书中的贾宝玉是做过官的,经历悬崖撒手的。那位先生论述的曹雪芹是仅仅经历了几年的公子日子,而且其父大约提心吊胆的还债的日子,之后就是流浪的苦难生活。这个曹颗或者曹頫的儿子没有做过官的,也不存在所谓“悬崖撒手”的举动。

第二,无材可去补苍天,枉人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这是作者在告诉读者,书中所记就是自己经历的事情。是身前(出家以前)、身后(出家以后)的故事,这样的说法除了出世之人,是不可以这么说的。而且这个人也不是已经死亡的人,而是假死出家的人。认为曹寅孙子曹頫儿子的曹雪芹是作者的人,再来看看这一句。这个作者是和书中贾宝玉一样,当过官,历过世,正在职任之上悬崖撒手,假死离家出走的。只有“假死”才有自己记述“生前身后事”的说法,这个死亡是离世出家,不是生命终结。就所谓“悬崖撒手”而言,是职任之上离职抛家,是误人歧途(人世做官)的回头上岸(离职出家),是关键时刻悟道参佛,是出世为道的艺术表达。象你们所说的曹雪芹,自小经历了几天好日子,三年就被弘皙逆案牵连,从此成了“北漂”,住地下室,大桥底,当苏灿的下属。怎么也“赖恩”“承德”做了官,怎么又进了狱神庙呢?怎么来了个“生前身后事”呢?怎么来了个参透世事回头是岸的“悬崖撒手”呢?

第三,前面我已经讲到了,通过赵嬷嬷之口以及薛小妹十首怀古诗等等我们可以知道本书所写就是康雍年间的事情,而且是曹寅家的事情。这些事情,就是曹頓的真实经历;而不是曹寅孙子的经历。

第四,书中作者不止在一处提到“大幻仙人”、“替身”,提到《还魂记》,提到“真假美猴王”,花了很大篇幅掩盖贾宝玉的生日而且再用贾敬死亡、贾琏娶尤二姐等等过节提示出来,最后与张道士的“遮天大王”过生日结合起来、探春判词与故事、秦可卿故事与死亡等等过节,一再展示宝玉就是假死出家式悬崖撒手的。并且通过这些过节,告诉你作者的生日就是1686年闰4月15日,这一天是芒种日。过了20天后,曹頓就“新带虎头盔”了。通过这个生日告诉你,作者就是曹頓。用简单地逻辑推推看,你也可以知道贾宝玉会是谁?记下身前身后事的会是谁?只有一个,就是在世曹颗,在世曹颗却是托名的曹頓。

第五,在世传书的曹雪芹在书中也点的很明白。那就是隐姓埋名的曹颗(曹頓)的儿子“丁郎”。

第六,胡适先生看到了,曹雪芹年龄问题与书中所写贾宝玉经历繁华生活的的矛盾,这与全书自传说形成证伪的危险。这是很敏锐的直觉。他坚持提前了曹寅孙子的生年;但是,他坚持了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曹雪芹是曹寅孙子的观点,即使如此,作为曹寅孙子的曹雪芹还是无法与那个自悔无才补天的贾宝玉对榫的,他没有做官承家的经历和婚姻的选择。周汝昌老先生承袭了这一观点并大胆进行修正,演绎出二次中兴说,那显然既没有史料支撑,也没有红内文本支持,又极大的不符合逻辑,纯粹属于猜想。周汝昌的说法不仅在《红楼梦》内找不到支持,反而找到的是反证,所有的红内推论都会证伪周汝昌的观点。《红楼梦》第五回宁荣二公求警幻仙姑教导宝玉,规引人正,希望他能继承家业,而不是重振家业二次中兴。此人根本连曹頫都不会是,更谈不上曹寅之孙了。刘心武先生更是出于小说家的想当然,创作出秦可卿废太子弃女阴谋论,又太滑稽,连批驳都不需要。这些错误的起源还是在于,胡适先生自传说和自然主义写实论。《红楼梦》不是自然主义的现实主义小说,她是自中华远古传说、《庄子》、《离骚》、《洛神赋》、李白浪漫主义诗歌、髯苏《赤壁赋》以及《牡丹亭》、《西游记》等一脉相承的中华特色的“魔幻”现实主义。《红楼梦》的所谓续书部分才是自然主义的现实主义手法,那不是原作,前后手法完全不同。循胡适先生的自然主义写实论去考证,只是一条歧途,得出的只能是胡适认为的不太好的《红楼梦》。正确路子看到的则是一部无比伟大的关世巨著。

曹雪芹是曹寅孙子说的主要证据就是:

敦诚写于1764年的《挽曹雪芹》诗,四十年华太痩生,晓风昨日拂铭旌。奇怪的是,其后他又改为: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怎么解读这几句诗成了目前学者认识曹雪芹的关键。周汝昌先生认为敦诚在《寄怀曹雪芹》一诗加注“曹雪芹曾随其祖寅织造之任”,一句中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是对的,而随“祖寅织造之任”是敦诚误会了。加上他认为对的“四十年华”,他就做出结论,认为曹雪芹是曹寅孙子,在世四十岁,生于1724年。其实,这是故意“忽视”的错误结论。如果按照曹雪芹随“寅织造之任”推导,此人只能到死亡之时七十岁左右,而不会是四十年华了。如此看来,曹雪芹只能是曹寅儿子或者另外存在的孙子。史书和曹寅家谱等都没有见到曹寅有孙子的记载啊。周先生怎么就可以认为后部分说法为错呢?而认为曹寅就有一个孙子呢?怎么可以确定敦诚的这些认识是“误会”,而自己的无端猜测不会是误判呢!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敦诚并不是很了解“曹雪芹”,曹雪芹有巨大秘密并没有告诉他,他仅仅知道这个人叫曹霑,号雪芹,曹操之后,曾经在江宁织造任,常常回忆“秦淮风月”、“秦淮旧梦”,后来知道死了,竟然连一面也没见到,连葬礼如何也没见到,仅仅听到一些模糊的传说。更重要的是,后来敦诚深深怀疑起曹雪芹的真实身份,将四十年华“太痩生”,改作“付杳冥”,把“晓风昨日拂铭旌”也换成了“哀旌一片阿谁铭?”。就是说,敦诚认为曹雪芹的“四十年华”交付给了黑暗之界,丧礼的哀旌之上也不知道写了谁的名字?对于一个称得上“好朋友”的人,这不是十分奇怪吗?这些只能有一个答案:敦诚认识的曹雪芹是一个巨大的谜。绝对不是周汝昌先生一口认定的曹寅孙子那么简单。这些的谜团,来自于曹頓的设计。曹頓写《红楼梦》时的号为曹家“雪芹”,书写成之后因为自己假死出家不能面世,通过自己的“丁郎”曹霑假“雪芹”之号带到人间。当前认为是“曹颗”的也不对,假死出家的“曹颗”是不会出面的了。他一如赵孟頫,藏身不出了。如果说曹頓假死出家,大家还以为是一种假说,你可以看看赵孟頫的经历,看看《红楼梦》中提到的莫成与莫老爷家的故事。歪着头,面对严密的逻辑和铁一般的事实而不愿意承认,那就真个对不住洒血落泪的曹雪芹。

书中作者表达的关世之爱是多么的重大,那一腔热血怎么不让后人流泪,惊服。“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解其中味?有什么理由不真诚对待此书?有什么理由不去认识这个身经历练痛悔一生的曹颗(曹頓)而去认为是一个未经磨难的孙子“曹雪芹”呢。

钰报道:是啊!我也曾看到袁枚关于对曹雪芹的身份的认识,他也认为是曹寅子侄辈的。我想,袁枚作为前清时代的文章大家,应该十分谨慎的,并且他对曹家的信息掌握应该比周先生今天的猜测更贴近一些。目前,我的主要疑问就是,先生一直说胡适和周汝昌先生认为《红楼梦》是自然主义杰作是错误的认识,那么《红楼梦》这部书的具体表现手法和文章结构到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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