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走到墙边,把手掌覆在那张照片上,留恋一般地缓缓抚摸。我再次将目光移上去,那是张平淡无奇的集体合影。四个年轻男孩肩挽着肩,身体向前倾,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其中几个人还拿着乐器。他们的表情如此相近,我几乎不能判定哪一个是罗伊本人。
“你们乐队的合影?”
“是啊,我是吉他手。”
他指了指那个站在中间的人,抱着吉他,一头挑染过的长发,与如今中规中矩的模样判若两人。站在他旁边的男孩倒是更为引人注目,短短的头发,笑得一片灿烂,眼睛眯成短短的两条缝。在一群装成熟的大模大样的青年人里,他依然保留着少年般稚气的特征,但从某些地方又看得出大大咧咧和自负的气质。由一张照片竟可以这样近地阅读一个人,不禁令我得出结论,这确实是个与众不同的研究对象。
试图问那孩子的姓名,话未开口,却见罗伊的肩膀颤抖了一下。我不得不把问题咽了回去。
“现在的你,完全不像个摇滚青年嘛。”
“和你一样大的时候,我也干过糊涂事,很多很多,却自以为是为了理想。这些最终导致了相当严重的后果。为了寻求‘答案’,我放弃了喜爱的音乐,也离开家乡,四处漂泊,去远方的城市寻求安慰性的补偿……直到今天。到了这个年龄,才发觉一切都不重要了。”
“糊涂事人人都干。比如,我考砸过。”
“考试吗?”
他笑起来,讽刺地一挑眉毛,似乎我在开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一周之前,这种态度恐怕会激怒我。如今我却看着他笑,若无其事,仿佛被嘲笑这件事与既成事实相比,压根儿不值一提。
“喂,那是高考。”我提醒道。
“即使高考也算不上要紧。像你这样的人,不是一直在关注更为多元的人生乐趣吗?为什么要把分数当做惟一的意义呢?”
我抱着膝头,心不在焉地“哦”了一声。所有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如此。罗伊的话也不例外,跟老米一模一样的说教。你们是不是不明白,没有分数这条赖以生存的底线,我拿什么去抵抗汹涌而来的生活?
幸运者和局外人的推断原来是一样的。真让我失望。
“好啦,孩子。你第一次遭遇这么大的打击,对吧?未必不是好事。起码不是那么严重的失败。”
简直是令人愤慨的轻描淡写。我按捺住情绪,只把不满之情注入愈发刻薄的语气里。
“哦?那烦你形容一下‘严重’的失败。”
“那是一次事故。”
“事故?”我叫出声来。
“三年前的事。那时我们在L城别人的一家酒吧演出。那天晚上简直太棒了,晚场结束后,大家都兴奋得过了头,准备连夜赶到一个朋友郊外的家去庆祝。是我开的车。那是一个雨夜,视野模糊,加上高速上开得太快……并线时,一辆大卡车与我们的车相撞了。”
“后来?”
“我最好的朋友当时在副驾驶位置上。他死了。”
他点了点那张照片。年轻男孩的灿烂笑脸赫然在目。我久久凝视着那张脸。简直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生命三年前已成为了过去时。
“他们都说不是我的责任。我没有喝酒,是对方负全责,不关我们的事……可是我不甘心……毕竟他坐在我的车上,我的身边……是我毁了他的生命,他的生命!”
他颓然坐下,死死地盯着天花板。忽然间,他猛地用双手捂住面孔,从指缝间挤出一串咯咯的笑声,令我毛骨悚然。
“的确,那不是你的错……”我下意识地辩解,不知是为他还是为自己。
罗伊移开手,像抹去眼泪一样止住狂笑。我看着他由失控到恢复常态,好像目睹了一场手术的全过程:切开皮肤,取出子弹,向人展示血淋淋的伤口,最后用细线将其缝合。目睹伤口的时刻虽只有一瞬,却好似没有比这更惊心动魄的记忆了。
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重的东西。一旦付出生命的代价,便将是背负一生的镣铐。
天愈加晚了。夜晚的风,丝丝颤动的凉意,剑一样锋利地切割着人们破碎的心。像秃鹫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每晚伤口长好,每个白天它又飞来,让缚在高加索山岩上的盗火者承受日复一日的痛苦。闭上眼睛,这样的伤痛可有终结?年轻的脸与惨烈的死亡,神话中的永恒。惟有死亡才得以使青春永驻吗?
——这该是一个多么残酷的答案啊。之于活下去的人,则是永久的自责、永久的伤痛了。
“你不必自责了。”我说,“这是宿命,我们注定为此付出代价。”
“像俄狄浦斯误杀父亲那样吗?”
“过分了点。你不必把所有的恶都归到自己名下——这件事甚至称不上恶,仅仅是造化弄人。”
他不断地摇着头:“如果你亲历此事,就不会这样认为。那件事之后,整个乐队都陷于分崩离析的处境,追究责任,不断地争吵……难道是追求自由的代价吗?”
“我不这么认为。”我说。
“绝对的自由并不存在。”
“是自由的代价。年轻时我们追求的,是波西米亚人的自由、《在路上》式的自由……回头看来,这种虚幻的理想却害了我们。”
“这也是你放弃摇滚的原因?”
他低下头默认。月亮的轮廓从蓝黑色的天际浮现出来,愈发明艳、饱满,像一只洁白的气球漂浮在黑夜的河流上。找不到归途的时刻如此凄清,我心想。
“喏,我讲完了。现在你还喜欢‘蔚蓝海岸’这个名字吗?”
我点点头:“我羡慕你的清醒。但愿有一天我也能做到。”
“这只是众多教训之一。某件事发生之后,我们必须换个角度思考世界,否则灾难必定会接踵而至。”
“我明白。”
“转变无一例外是痛苦的。然而,该做的还是要做。”
4
“有一年寒假,我待在学校工作,没有回家。短暂的几天假期,我跑到波士顿去看望两个同学——如你所知都是牛校的,一个哈佛、一个威尔斯利,由他们领着尽情参观了两座知名学府。但这还不够。访问计划达成之后,我忽然想到要去当地的博物馆,就在GoogleEarth上查了波士顿美术馆的信息,之后乘地铁去了那里。
“或许是我孤陋寡闻吧,美术馆似乎不属于名声在外的类型。但走进去一看,真让人震惊:不论藏品的质量、数量及现代化管理的程度,都不逊于我曾去过的欧洲博物馆。当时在举行某法老墓穴的发掘成果专题展,其余各展厅也有不少名家之作。最惊人的一点是,我发现了高更在大溪地岛上创作的、以当地棕色人种为原型的最著名的作品之一《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发现使我诧异不已。我本以为这幅画在欧洲——罗浮宫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没想到它却漂洋过海,保存在一座安静的、不那么广为人知的博物馆里。
“我站在画前看了很久。印象里第一次见到它,不过是小学美术书上的彩色图片。之后这条记忆的绳索便中断了。我对美术史几乎一窍不通,对印象派绘画虽非全无兴趣,但了解程度仅限于几个人名和作品名。这幅画并非最著名的,但这个长长的、拗口的名字,却一直存在于我的意识里,并未随时光的流逝而湮灭。为什么呢?从小学四年级到现在,我掰开手指数了数,十年了。十年里我究竟长进了多少呢?恐怕同样无法评价。
“而且我想,那三个问题大概得不到所谓的终极答案。如果有人宣布他得出了正确答案,要么是多少失之偏颇的,要么是歪曲事实的别有用心。没有人能代表全人类作答。可是,只要人类这个种族还在延续,其中的少数人仍会孜孜不倦地寻求答案,这是个无法中断的过程,直到世界毁灭的一刻。”
素晴停下话,拿下手头的烟,把它掐灭在窗边的茶杯碟里。她停了一会儿,将一条手臂伸出窗外,似乎在测试气温。她穿着一条深红的长裙,前后开着V字领,长及小腿中部。黑发直直地披到肩上,衬出修长的脖颈和晒成浅褐色的双肩。她那样一动不动地停了一会儿,转过身,像骑士小说中的安达卢西亚女郎一样朝我走来(完全值得相信,卡门就是穿着这样的红色与斗牛士私奔的)。背后的窗外映出同样浓烈的暮色,像布满珊瑚礁的浅海,海面上一点一点落满了星星。
“小礼服真好看。”我说,“今天可是听了不少故事。”
“罗伊跟你讲了什么?”
“开酒吧的辛苦经历。听起来比考试上学麻烦多了。”我打了个哈哈。
“那是自然。这条裙子是两年前买的,花了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只在大学的周年舞会上穿过一次。挣钱可不容易呢!”
我“哦”了一声,倚在门口,看素晴一点点整理裙摆,把眼影加深了一点儿,涂上色泽浅淡的口红。她退后几步,又朝墙边的镜子走去,似乎在观察自己的仪态是否与要去的场所吻合。她像跳华尔兹似的大步转了一个圈,裙角像一群红蜻蜓一样飞舞起来。
“这是,去哪儿啊?”
“老米说,城里一家酒吧新开业,晚上举办party,啤酒免费招待,还有老电影和棒球比赛。你不去看看?”
我摇摇头,一阵阵的眩晕又涌上来,仿佛恢复了几小时前暗无天日的心情。
“不舒服吗,子渊?”素晴小心地看了看我的脸色。
“没事。只是有点累了。”
“真的不想?还是跟我们去吧!”
“你们去吧,我有恐人症。”
“恐人症是什么……”
“就是怕人啦,人一多我就晕。——算啦,还是叫强悍无敌、举世无双的老米同学跟你去吧。”
她浅浅一笑,在床角坐下来,漫不经心地拨弄着裙子上的饰带。低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两颗月白色的珍珠落在她小巧的耳朵上,像我第一眼看见她时那么美丽。
“那……我先去啦。你吃了点东西没?”
“吃过了。你去吧。”我淡淡地说。
她带上了门。
我回到窗前,果然看见了他们。不出所料,只有他们两人。老米穿着很不搭调的黑色休闲装,像个冒牌的节目主持人,走路的样子都显得拘谨可笑。而她郑重地、小心翼翼地搭上了他的手臂,像一团艳红的火焰,跳跃在暗黑空旷的视野里,每走一步都像火苗在水上燃烧。强烈得令人目眩的颜色,仿佛一枝红色蔷薇用油漆绘在干燥的水泥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