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天我读到一篇文章,突然便想起件很久前的小事:
那夜我和一位朋友骑自行车在一条洁寂的马路上,远远地有团红红的火苗在寒风中忽闪,是一位爆来花的汉子,孤零零地转着摇把,火光幽幽地映着他黝黑的脸膛。见到我们,他那被烟火熏红的眼睛蓦地亮了一下,随即又暗淡下去。“吃米花吗?”朋友问了我一声,没等我回答,他折转车头,从汉子摊上买回两袋米花。我说这东西有啥意思?朋友笑了:“其实我也不想吃。”骑过街后,朋友竟将米花扔进了路边的垃圾车里。我大吃一惊。朋友有点结巴地解释道:“这么冷的天,又没什么人,我觉得他怪不容易的……”原来他是在以这种方式寄托对那汉子的某种同情。我没想到这位平时乐呵呵也并无“娘娘味”的朋友竟也确如此一番柔情,不禁觉得当刮目相看。
现在想想,其实这类特定情境或对象个的“温柔”,乃是我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某种天性,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吧。我自己也有类似的行为。比如我原先上班的路上,有个卖报的老头,年纪很大了,我每天都到他的摊上买报纸,因为某一天我突然在他脸上看到了老父亲的影子。我家巷口有个做烧饼的,两口子带着对可爱的双胞胎,挤住在不过三四平方的披棚里,每早不到五点就听到他“嘭嘭”揉面的声音了——我也常到他那儿买儿个烧饼,虽然我并不喜欢这种食物。这样的一种微不足道的善意,与捐助或施舍是不同的,它于己无损,于人也不失尊重,既满足了自己的某种欲望,也含着对劳动及人生的敬意。
现在我得说说是什么文章引发我这番感想了。那文章的基本观点我是认同的,它认为我们的文化中历来缺乏一种强者精神,相反却有种一脉相承的忍让和同情弱者的“教有”,妨碍了民族的壮大。鼓吹或奉行无原则的“忍让”、“糊涂”等东西,确乎是一种不利于民族健康的东西。但文章以颇重的笔触批判“同情弱者”,这观点是我难以苟同的。它失之偏颇。希望民族或个人“强悍”我毫无意见,但什么是真正的强悍?像一座光秃的荒山或冰冷而无生命的钢筋水泥大厦,才算得“男子汉”,才是强者或强大的民族吗?挺拔的青松,覆盖着美丽白雪或葱绿植被的大山,就不是强大的吗?文章还引用鲁迅关于民族强大的论述作为自己的论据,恰恰忘了先生“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回眸常看小于菟”的佳句。
只要不是盲目、矫情或无原则,对弱者或他人的同情就永远是美丽的。事实上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伟大而可贵的禀赋,也是全人类最可爱、最值得赞美和推崇的伟大天性。涓涓溪流只会令大山更雄奇,绿叶纷披反而令青松更可亲。何况,无论目的如何美好,想要让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强大”到泯灭同情、怜恤之心,根本上也是办不到的。而就我个人来说,与其做一座清高而万人叹瞻的高崖,不如做一个如我那朋友般偶然能令人怦然心动的人。
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