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林盼第一次知晓沈冰川和我是一家人时,她瞪大了双眼,吃惊地说:“天啊,羽若,你姐姐好漂亮哦!”
那时真是青葱的很,三年前的沈冰川远没有现在这样高大挺拔。身形纤细瘦弱,加上面庞白净清秀,误以为他是我“姐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写到这里我感慨万千,古语有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想到我如今的处境,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宿命?)而那时的我也还没有与他口水战多年训练出来的七窍玲珑心,只说了一句:“哦,他不是我姐姐,是我哥哥。”
见惯了各种奇闻异事的大小姐大魔女林盼,结结实实地愣了一下。然后再听到沈冰川说“麻烦你一直照顾小若,真是辛苦你了,不知是否可以邀请美丽的小姐到我家做客”时竟涨红了脸。后来据我火眼金睛的观察,每次林盼和沈冰川说话时,脸上总会升起两朵可疑的红云。
人们总是不太容易相信我们是兄妹,我认为不见得是因为容貌——我与沈冰川容貌上的反差应该不是很大,而是因为姓氏上的先入为主。我们不同的姓氏使他们一开始就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我们的父亲姓陈,母亲姓沈,听说当年为了让沈冰川姓沈,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大打出手争风吃醋几经纠缠才最终确定下来。这些事情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就像隔了一个世纪般久远。
我和沈冰川现在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居民小区的一套小公寓里。公寓主人是一位有点发福的中年大妈,看我们俩都是学生,于是很大方地以一个优惠价把公寓租给了我们。
大妈经常在附近的一家娱乐休闲城厮混,我总是在不经意间瞥见大妈的身影,或街道转角处,或人群里,或店铺的玻璃门后,可是当你仔细去寻找时,她又不知所踪了。大妈的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作风,让我一度以为她是一个隐居世外,不对,是大隐隐于市的世外高人,所以每次见到她,我总是彬彬有礼,以期她将我收做入室弟子:
“呵呵,孙姨,您今天气色真好!”
“呵呵,孙姨,您早!哇!这条裙子穿在您身上真是太漂亮了!”
“呵呵,孙姨,看您今天面色红润,想必赢了不少吧!”
我认为我对这位姓孙的大妈的恭维已经到了令人鸡皮疙瘩掉一地的地步了。直到有一天我听到沈冰川的话,我才知道谁是马屁之王:
“孙姐,孙姐!(小碎步跑到大妈面前)呼!呼!没想到一大早就碰到孙姐,电视上说双鱼座的人今天会交好运,果然是真的!”
“孙姐,啧啧,孙姐今天真漂亮,我要是和你走在一起,别人一定以为你是我妹妹。”(我呐喊:不要把我和一个五十岁的大妈相提并论。)
“孙姐,孙姐真是太有眼光了,这条裙子穿在孙姐身上比穿在模特儿身上还好看呢!”
在沈冰川糖衣炮弹的狂轰滥炸下,孙大妈再次把房租减免了两成,并且频繁地提着一袋水果到公寓来看望我们。沈冰川这时会笑眯眯上前接过水果,半点不好意思也无,然后和她乱侃一番,然后孙大妈每次走的时候都是笑容满面红光焕发像年轻了十岁。
我对沈冰川这种无本万利、空手套白狼的功夫表示了无比的钦佩之情,但是沈冰川面对我立刻换上了一副六亲不认的嘴脸,逼迫我与他签下了万恶的约法三章。
这份约法三章的源头是我一句小小的气话。天知道两个年纪相差不大的年轻气盛的少年住在一起之后会产生出多少矛盾。反正我和沈冰川从来没有那一天是不拌嘴的。终于又一次为了究竟谁该去倒垃圾而争论不休之后,积压已久的不满全部爆发出来,我说:那我们干脆来定一个协议好了。
接着,沈冰川一副“正有此意”的表情,花半个小时起草了最原始的那份《沈冰川与陈羽若关于家务的若干协议》。这份协议经过无数次增添和修改,其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家务”的范畴,所以名称也演变成了“沈冰川与陈羽若的约法三章”。
如今我和沈冰川重新签订的最新版约法三章,内容已经巨细无遗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程度,连“开太阳的时候应该由谁把被子挂出去晒”这种事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更可恶的是,每次沈冰川想要偷懒时,总是能从中找到相应的理由作为借口,把我恨得牙痒痒。我私下以为这份协议的作用只是把沈冰川对我的差遣规范化和合法化了。
不过,凭良心说,沈冰川还说不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偶尔他也会大发慈悲良心发现地负起作为哥哥的责任。我想我要是腿断了,他应该会给我一副拐杖,然后懒洋洋地说:“喏,给你,今天你就走路去学校好了!”然后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
我记得我们还很小的时候,那时我们还父母双全,我们在公园里和一群小子们玩打水仗,那时沈冰川很是享受当哥哥的感觉。他像一个将军般指挥若定:“小若,你在前面掩护我,我从后面包抄他们。”我于是一马当先冲锋陷阵,手中高举廉价的喷水枪,迎接敌人疯狂的炮火。所以每次打完仗后,我总是浑身湿透,冻得直打颤,活像受到惊吓的小麻雀。沈冰川则光鲜得像斗胜的公鸡。
当然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现在想起来简直是罄竹难书。沈冰川兴致勃勃地跑到田埂边钓青蛙的时候,跳到小池塘里摸螺蛳的时候,爬到山上采蘑菇的时候,举着根竹竿粘知了的时候,我就是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万年拎袋子打下手的。被我们捕捉到的众多生灵,有一部分幸运地逃生了,有一部分进入了我们的胃袋,最后一部分被折磨致死,因为沈冰川总是精力充沛。要是他抓到一只金龟子,他会用细线绑住它的腿,让它跟着他到处乱飞,直到把它活活累死;要是他抓到的是一只螳螂,他就会逼它吃头发,不知道为什么他相信螳螂是以人的头发为食的;要是他抓到的是一只蚂蚱,那它真是太不幸了,沈冰川会把它的后肢解剖下来单独研究……有时候我简直怀疑有一个从火星来的哥哥。
咳咳,这个,气氛好像有点怪异,沈冰川似乎被塑造成了一个虐待小动物的心理变态……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他以前真的这样做过,难道这是我的怨念乎?
总之,既然已经这样了,那我们来说一点温情的好了。
现在的大街小巷上,随处都可以看到嚼着口香糖的人,我就一直纳闷了,难道每个人都是自己领悟到吹口香糖的窍门的吗?我猜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是吧,因为我就不是。话说连我这么聪明的人都不能领悟到,那应该至少有三分之二是别人教的吧……
这件事发生的年月已不可考,反正是很小的时候,甚至连发生的地点也模糊不清了。那天,沈冰川得意洋洋地叼着一个粉色小气泡在我面前走来走去的时候,我以为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气球来着,所以并不想理他。可是没想到他“啪”地一声,他把小气泡吹破了,然后又重新吐出一个新的气泡,我被他这种接二连三源源不断的魔法勾起了兴趣,很没有原则地跑去观看。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口香糖。
沈冰川张大嘴,让我看躺在他舌头上的一块粉红色的东西,“这个叫泡泡糖。”然后他给我表演怎么吹气球。
我很兴奋,并适时地表示我也要学吹气球,大概是因为很有成就感吧,沈冰川很大方地把嘴里的泡泡糖拿出来给我嚼(呃,这些细节不知道为什么记得特别清楚……),还在一边叮嘱我千万不可以吞下肚子去,否则肚子里的东西就会粘在一起云云。说实话,幸亏他这样说了,不然我也许真的会把这块香甜的糖给吞下肚去。
最后的结果当然是在沈冰川的教导下,我很快便学会了吹泡泡糖,那块口香糖被我嚼到完全没有味道才结束了它被蹂躏的悲惨命运。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和沈冰川乐此不疲地比赛看谁吹的泡泡比较大,结果比了很多次沈冰川都不如我,有一次我甚至吹出了一个比我的脸还要大的泡泡,哎,这就是青出于蓝吧。
沈冰川对此颇不服气,狡辩说这是因为我口水多的关系,还翻出我小时候流口水把衣襟都浸湿了的陈年往事来增强说服力。由此可以看出,其实沈冰川的油腔滑调早在多年前就悄然觉醒了……
话说回来,貌似沈冰川教我的东西还真不少呢,就连骑自行车也是他手把手教我的,只是在这件事上,他比我娴熟多了,当我还在颤巍巍地只敢在偏僻的小道上练习的时候,他已经能放开双手骑的风生水起了。虽然在我读初中的三年时光里,自行车成了我上下学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骑自行车对我来说几乎就像走路一样成为了本能,我依然没有信心说我现在的车技比读小学时的沈冰川好。
嗯,让我想想,其实我也教过沈冰川不少东西吧!唔,比如说……呃,嗯……算啦,我还是不说了,说出来沈冰川会觉得很没面子的,那么,此事就此按下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