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加盟商做好了特许加盟的前期准备之后,就应着手组织企业的人员了。通常,零售企业的组织机构由于企业类型、规模和组成方式不同而各有差异,但各企业设置组织机构时一般都遵循以下原则:
1.精简原则。精简原则要求企业没有多余的管理环节,部门划分合适,都有明确的职责和足够的工作量,另外各部门人员配置要同任务相适应。
2.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原则。零售企业无论由多少个部门组成,它必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接受统一的领导。但同时,各部门、各环节又都必须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独立自主地处理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3.市场导向原则。零售企业的任务和性质决定了它的机构设置必须以市场营销活动为中心,整个机构必须能对市场的变化做出最快的反应。
4.自动调节功能。零售企业的组织机构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但同时各部门、各环节也需要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随机应变。
根据以上原则,零售企业在设立组织机构各个部门的时候应分别注意:
1.业务经营部门。零售企业中业务经营部门的专业化程度和规模决定了其他部门的建立。通常,企业的规模越大,内部协作越细,管理职能越复杂,业务机构的专业化程度也就越高。业务经营部门一般按照商品进行专业化分工。
2.职能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收集整理、分析研究资料,提供给企业经理做参考,并就某些问题提出建议,在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业务经营部门人员。职能管理部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实现。在设置该部门时,既不能按人数设置机构,造成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也不能脱离企业实际,不适当地精简机构,削弱职能管理。
3.行政事务部门。一般行政事务部门在零售企业的业务经营中起间接性的作用,它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秘书工作、后勤服务和设备器材供应等。此部门的管理人员应树立为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为经营活动服务。此外,行政事务部门要成为零售企业管理的研究设计机构,发挥经营的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