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活动中任何一笔交易都包含着四种“流”,即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物流是四种流中最为特殊也是最重要的一种,它是物品流通的简称,是物质资料从供应者向需要者的物理性移动过程中创造时间价值、场所价值、加工价值的经济活动。或者说,它是物质实体(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流动过程。它具体包括运输、储存、配送、装卸、保管、物流信息处理等各种活动。
连锁企业的物流主要有两种结构:
1.连锁企业自己拥有配送中心。这种形式的配送中心是由连锁企业独资建立,独立经营管理,只为自己的连锁分店提供货物。其物流结构
一般情况下,实力较强的连锁企业都自己建立配送中心,这有利于协调与各分店之间的关系,保证自己的经营特色不受破坏和改变。
自建配送中心的弊端是:
(1)一次性投资很大,资金占用多,收回投资需要很长时间。在国内,再加上一些相关政策的不确定性,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稍有些风吹草动就有可能血本无归。
(2)只有连锁企业的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的程度时,自建配送中心才有可能达到盈亏平衡点甚至赢利。如果自身的经营没有达到规模化就盲目上马,很可能会拖垮整个企业。
(3)由于连锁企业并不是专业的物流公司,配送效率有可能并不高,从而成本也降不下来。
(4)由于配送中心的运营能力是相对固定的,有可能会出现淡季时“吃不饱”、旺季时“吃不了”的情况,从而降低连锁企业的顾客满意度。
(5)虽然很多连锁企业自建的配送中心都是独立核算的,但由于都是“自家人”,缺乏必要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往往效率不高,而且在管理上也有一定的难度。
2.联合型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是由一家或几家连锁企业与物流企业联合,分别承担不同功能,共同完成配送中心任务,为自己的连锁分店和其他企业供货。
这种物流结构不仅可以有效地节约建设投资,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经营效益,带动物流企业的发展,而且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产重组,对连锁经营与配送中心的同步发展也是大有好处的。而且,零售商在专注于自己主业的同时,也能够充分利用物流服务商的专业化经济规模,提高自己的灵活性,缩短反应时间。
采用这种第三方物流模式的弊端是:
(1)企业会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此外,再加上国内的货物实时跟踪系统普遍没有跟上,货物在途运输、仓储时常常出现盲点,有可能会出现不可控现象。
(2)企业普遍不希望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同自己的客户接触,但这往往是不可避免的。
(3)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威胁。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掌握了零售企业的大量商业秘密,比如说某些产品的库存量、销售量等信息。虽然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加进相应的保密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可能被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人员泄露出去,从而损害零售商的利益。
(4)毫无疑问,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会从零售商那里分去一部分的利润。
(5)有时,由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战略选择,零售商无法获得优先的服务。在销售旺季时,往往是你忙我也忙。由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为多家企业提供服务,小客户的需求有时会被忽视。
(6)由于涉及多个企业,人员在合作时会存在一些困难。
以上两种配送中心的模式,连锁企业可以灵活采用。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的战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