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理想的特许经营企业对特许人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为特许人,在建立特许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自己的各种费用的控制。
特许人的收入主要来自首期特许费、权利金及其他费用。
如何确定合适的加盟费用,对特许人而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特许事业的顺利发展。因为投资者在费用方面通常相当敏感,费用定得太高,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利润,自然不会对该项业务感兴趣,即使加盟进去,不久也会退出;如果费用定得太低,特许人收益受损,甚至无法弥补所提供服务的费用开支,将会得不偿失。无论如何,特许人都应该尽早拿出一套合理的收费方案,确定加盟费用水平及收费方式,以便制定出合理的预算,弥补其管理费用,并取得足够的赢利。
1.首期特许费。这是特许连锁加盟商为取得特许经营权,在签订合同时向特许人一次交纳的一笔费用,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概不退还。它包括特许连锁加盟商有权使用特许人开发出来的商标、特殊技术等费用,体现了特许连锁加盟商加入特许系统所得到的各种好处。
有人认为应尽可能降低首期特许费,以便加盟者的开办费用能降至最低;另一些人认为应定得高些,因为首期特许费是特许人获得收益的重要来源,这样特许人可以立即获得大量现金收入和利润,并解决业务经营所面临的问题。其实,特许经营与其他业务一样,都需要经过一定时期发展才能开始赢利。这一时期大约为3~5 年,特许人必须筹备足够的资金以维持赢利前的经营,所以,想在短期内通过首期特许费解决特许人资金上的困难是不现实的。一般情况下,首期特许费占特许连锁加盟商全部投资的5%~10%。例如,如果开办一家特许加盟店的投资是50 万~60 万元,则首期特许费在2.5 万~6 万元之间。当然,如果是信誉卓著的大集团,费用可能就更高了。但如果一些新出现的特许人的加盟费较高,特许连锁加盟商就要慎重考虑了。
特许人不可能仅靠首期特许费开展特许经营,他还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否则就无法将特许经营事业进行下去。
2.权利金。这是特许人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特许连锁加盟商按月交纳。其计算方法根据行业不同而不同,如便利店一般为毛利的30%~50%,快餐业一般为销售额的5%~10%,出租业按租金收入的6%~8%。
3.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市场调查费、店铺设计及施工费、开业指导费、产品销售费、设备出售或租赁费、广告宣传费、促销公关费、财务业务费等,有的合同还规定交纳一笔保证金、违约金等,以后可以退还。
(1)产品销售。在某些情况下,特许经营合同里规定特许连锁加盟商必须向特许人或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经营业务所需要的产品。如果特许人本人提供这些产品,那么特许人便可以从此交易中赚取大量的利润。如果是采用别的供应商,那么特许人就可以向供应商抽取佣金。
(2)设备出售或租赁。特许连锁加盟商可能要求特许人提供营业所必需的一整套设备。特许人从供应商处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折扣价格买到这些设备,然后加一部分价再卖给特许连锁加盟商,以便弥补其把设备组合到一起的费用和管理费用。
有些特许人与特许连锁加盟商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有两种途径:一是由租赁公司租给特许连锁加盟商设备,特许人从中获得一定的佣金;二是特许人直接将自己所有的设备租赁给特许连锁加盟商,同时向特许连锁加盟商收取租金。
(3)营业场所出租。特许人如果能以有利的条件与物业主谈判租借其房屋,他就会以较高的租金转租给特许连锁加盟商,从中挣得一些利润。特许人是否参与这种活动,一方面要看特许经营合同里有无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要看特许人是否需要保证特许连锁加盟商在某个地方选择营业场所。如果特许人自己拥有某些场所,他可以将这些场所出租给特许连锁加盟商。
对上述两种情况,特许连锁加盟商应确保租借的期限与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一致,特许人也不该在场所租赁合同中加入一些在特许经营合同中不该有的不合理条款。
(4)广告宣传。特许经营业务中的广告和促销费用一般由特许人和特许连锁加盟商双方或一方负担。当特许人承担广告和促销义务时,可有以下三种处理费用的方法:
第一,特许人可以按毛收入的百分比向特许连锁加盟商收取广告基金,这笔费用由特许人用于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二,特许人在其收取的后续特许费中已经包括了广告基金,并保证把这些费用的一定百分比用于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三,特许人自己付费进行大量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特许连锁加盟商能从中受益。
总之,无论特许人的收入来自何处,特许人应该向特许连锁加盟商解释自己的收入来源,以避免将来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猜疑或误会。特许人应该正确估计首期特许费、权利金和其他费用,并且向特许连锁加盟商表明自己能提供何种程度的支持、指导,以便实现共同的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