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二十五年前,我和丈夫李锐沿着前人的脚步走西口,徒步穿平鲁,走右玉,出杀虎口,曾经来到了一处陌生人的坟茔。那是在内蒙一个叫做“后大滩”的地方,坟墓里睡着的,是一个移民拓荒者家族几代的前辈先人。没有墓碑,没有标记,一片连天接地的空旷之中,五个坟墓组成沉寂的一小群。春天的阳光,彻照着,有一种辉煌的凄清和灿烂的荒凉。我俩静静坐在这几座不知名姓的坟茔前,乡愁和正午的阳光一起涌进我心里。我想,那应该是一座生命的纪念碑,纪念所有那些为了寻找家园而倒在路上的人们。
还是二十多年前,我独自一人回我母亲的家乡,那是在山深林密的伏牛山区,伊水无比清澈,景色奇美。一辆破旧的长途汽车在山道上蜿蜒盘旋,渐渐深入到山的内心。忘了是什么原因,汽车抛锚了,坏在了山道上。千山万壑抱着我们这辆静止不动的破车,斑斓而静谧的秋林抱着这辆小小的破车,没有了发动机的干扰,突然之间,鸟鸣声铺天盖地。一只鸟悲伤地叫着,“王——刚,王——刚”,千百只鸟都这么悲伤地叫“王——刚,王——刚”,像是在呼唤一个什么人,一个一去不归的人:那是山的秘密,人永不会知道。我的眼睛湿了,为这山的神秘、神奇,为它庄严的拒绝,还有,美。
十多年前,女儿还是个小小的初中生,个子也是小小的,突然之间迷上了诗歌。有许多个夜晚,在她做功课的闲暇,喜欢给我读诗。某一天,应该是个冬季,我俩并排躺在她的小床上,在温暖的灯光里,叶赛宁来了。“我离别了出生时的老屋子,告别了天蓝色的俄罗斯……”这两句诗,从此,就像刻在了我的心里。我不知道它为什么如此地打动我,让我体会到一种清香而柔软的心痛。后来,女儿离开了家乡,漂洋过海,到异国求学,一走八年,八年中,我不记得有多少次,醒着,或在梦里,听见女儿用她当年稚嫩的声音,为我吟诵这两句诗行:原来,那是一个命运的隐语。
2002年,我们一行六人,来自中国的作家、诗人、导演、剧作家、还有画家,突然在这个秋天同时聚在了美国爱荷华河边那个叫做“鹿园”的地方。那是这个小城最美丽的季节,城里城外的树,在我们眼前,一天天变黄、变红,变得如诗如画。几乎每个夜晚,我们都在“鹿园”聚会,喝着主人聂华苓老师为我们准备的茶和酒,话题却是十分真诚和严肃的:就像回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审视心灵,尊重和诗有关的一切。我们奇怪地在异国他乡完成了一次逆着时光的精神旅行。我们聊得那个热烈啊!常常,忘了时间,深夜,乃至凌晨,才余兴未尽地下山,沿着爱荷华河,徒步走回我们的住地。夜色中,河水是黑色的,从容安静,缓缓流向那条著名的大河——密西西比河。这样在河边夜行,迎着拂面的河风,我常常有种错觉,以为那扑面的水腥气就是密西西比河的气息,壮阔而辽远……迄今为止,那是我走到的最远的地方。
《行走的年代》,就是为了留住这些对我而言无比珍贵的时刻,诗意的时刻。
或者说,我用小说向我的八十年代致敬。对我而言,那永远是一个诗的年代:青春、自由、浪漫、天真、激情似火、酷烈,一切都是新鲜和强烈的,无论是欢乐还是痛苦,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同时,它也是一个最虚幻的年代,因为,生活似乎永远在别处。
我不知道韩国读者能否了解这样一个“八十年代”,但我想,人性和禁忌的永恒冲突、青春的美与壮烈、谎言和信守、毁灭与至痛的生命悲情,这一切,是无处不在的。我的陈香、叶柔,我的莽河、老周们,还有我的小船,千里万里,从我的家乡黄土高原来到了汉江边,他们又一次行走在了路上。我不能预知他们将有怎样的命运,但我毫不怀疑,在某一个秋天的黄昏,如洗的蓝天下,也有一棵叶子金黄的银杏树或是别的什么美丽的树,会和他们突然遭遇。那种纯粹的、辉煌的、善意的美,一样会使他们深深感动:这就是我的期待。
有的人终其一生注定要行走在路上,他们是我们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