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06年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的统计资料分析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势头良好,呈现出五大特点:
(一)中西部地区发展提速
各地把发展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经营组织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15.5万个,带动农户9098万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平均增收1486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4.1%、4.3%和11.2%。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加快,东中西部地区分布差距逐步缩小,东部地区占45.2%,中部地区占31.2%,西部地区占23.6%。四川省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迅猛。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2300家,比2002年增加1447家,增长169%,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4家,居全国第5位。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较快发展,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二)龙头组织结构趋于合理
经过多年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产业结构、类型结构趋向合理。据调查分析,按组织类型划分,龙头企业带动型占46.5%,中介组织带动型占34%,专业市场带动型占9.7%,其他占9.6%。
按产业类型划分,种植业产业化经营组织6.7万个,占43.2%;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5.5万个,占35.5%;水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9055个,占5.8%,林特产品等产业化经营组织2.4万个,占15.5%。奶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热点。两年来,从事奶业加工的龙头组织发展较快,比重增加了3个百分点,光明、伊利、蒙牛、完达山等龙头企业异军突起,充分显示出奶业实施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结构的优化,有利于促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形成,带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利益联结方式出现新亮点
建立企业与农户间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顺利发展的关键。2006年在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57.7%,合作方式占15.3%,股份合作方式占15.1%,其他方式占11.9%。合同、合作、股份合作三种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所占比例达到了88.1%。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丰富多样,出现许多创新:一是丰富订单内涵,稳定企业和农户的关系。新型订单除了包括定购产品数量、质量外,有的制定了最低保护价,提供系列化服务,有的还增加了“企业担保、银行贷款、政府贴息,解决农户资金不足”的新内容。二是多方合作,引入保险机制,提高抗御风险能力。有的龙头企业建立风险基金,有的通过参加商业保险方式降低风险。四川省推广“六方合作+保险”机制,由合作组织农户、饲料生产企业、大型种畜场、农业担保公司、金融机构、肉食品加工企业六方加上保险公司,以担保为保障、金融为支撑、诚信为基础、合作组织为平台、利益为纽带而展开的多方合作模式,集金融支持、良种推广、标准化生产、订单收购、风险防范于一体,有力地推动了现代畜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了农民增收的步伐。湖南省韶山港越食品有限公司为了降低养殖风险,与韶山市财产保险公司协商,由公司为农户养殖的母猪投保、农户为子猪投保,三方共同承担风险,提高了农户和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公司和农户的利益联系得更加紧密。三是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山东省青岛九联集团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与农户共同兴办饲养小区,集中饲养,统一服务,分户经营,形成了企业建小区、小区带农户的新模式,有效地解决了畜牧业生产集约化、标准化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保障了产品质量安全,扩大了农户的饲养规模。四是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利益联结载体。近两年来,四川、浙江、江苏、山东、北京等地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在农产品贸易时的谈判地位,降低了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完善了公司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
(四)辐射带动农户能力继续增强
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依靠自身实力,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总体规模和平均规模都有所增强。2006年,全国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9782亿元,占全部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总值的74.6%,比上年增长12.3%;销售收入24188亿元、净利润1597亿元、创汇263亿美元、上缴税金7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1%、35.1%、13.9%、32.2%,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和50亿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39家和28家,双汇、雨润、伊利、蒙牛、新希望等7家大型龙头企业均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642家,同比增长28.1%,出口额150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8.3%。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形成了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80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7万多个中小型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竞相发展的新格局。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于初期阶段,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龙头组织整体竞争力不强
一是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占40%左右。全国7.2万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还不及世界前两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菲利普·莫利斯公司和雀巢的年销售收入之和。二是加工率低,粗加工多,精深加工少,项目单一、趋同,低水平重复建设,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率不到发达国家的50%。三是农产品加工增值少。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重为3∶1,我国为0.8∶1。四是装备落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五是龙头企业实力弱,牵引力不强,辐射带动面小,尚有63%的农户未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程度低
全国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农户未能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聚合效应差,中介桥梁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目前加入各类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全国农户总数的5%,且其中有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没有产权关系的松散型自我技术服务性团体,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全球化趋势。
(三)运行机制不完善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系统内,管理不规范,相当多的龙头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龙头企业中一股独大十分普遍。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机制不健全,利益分配不合理,多数农户仍只享有出售原料的收入,而未享受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利润,背信弃义的毁约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直接面对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众多农户力不从心,而千家万户农民与企业合作常常处于不利的交易地位。
(四)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关系到农村经济能否大发展的一场革命,它既是一个农村社会生产力配置和布局问题,又是一个农村经济的组织形式问题;既涉及生产力,又涉及生产关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是幼小的产业组织,要求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界限,对农村生产力配置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这样大的一个系统工程,没有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有力扶持是难以壮大的。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不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指导方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工作指导和服务上还存在着部门分割、地域分割、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有的地方还仅仅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时髦口号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切实制订出扶持措施。有的地方还甚至人为夸大业绩,搞人造“一条龙”、“拉郎配”、“一刀切”。有的政府机构干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为政绩而盲目决策。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企业、农户利益,使生产要素得不到优化配置,给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短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农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和最佳选择,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又一重要支撑。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重要组织形式,它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科技进步和教育的支撑,而要使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使科研成果得以尽快推广,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而我国目前农民素质状况却影响了科技进步的步伐。我国农业劳动力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0.05%,高中毕业的占4.45%,初中毕业的占28.15%,文盲半文盲高达22.25%。这一状况就使得我国农业先进技术推广受到很大制约,主要表现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农业生产经营呈粗放型增长,农产品品质差,竞争力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