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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非虚构(17)

最终中选者,是一位在美发店工作的已婚大姐。

这大姐四十多岁,是安徽人,丈夫在上海打工,两个儿子一个在老家,一个在广州。一家四口,要团圆一次得把京沪京广线都坐一遍。

因在美发店任职,她的短发染成蕾哈娜那种火红色,衣服质料虽不佳,样式总是时新的。不过浓妆之下的脸蛋还是中年妇女的松弛,整体有点秋行春令的怪诞和悲哀。

曾问她,为什么不跟老公在一个地方打工?她说,唉,机会没那么多呀。我先在北京找到这个工作,现在也做到副店长了,舍不得走,他呢,老乡在上海开店,他过去帮手,比在北京挣得多。我家两个儿子,一个十八,一个二十一,没几年就都得给他们买房子结婚,我们还不得拼命多赚点?

她丈夫每隔几个月坐火车来一趟,住上十天左右。他矮个,微秃,疏眉,淡黄骨查脸,除了中午晚上到厨房给老婆炖排骨烧鲤鱼,总是敛声闭气,好似屋里没这个人。夫妻相隔两地,会面难得。我也替他们欣慰。屋子这边雎鸠在洲鱼在水,池上鸳鸯不独宿,那边亦是桥边牛女并头眠,夜夜一树马缨花。整个单元都处于和谐的阴阳调和之中,多好!

不过最窘迫的一次经历也就发生她丈夫来的时候。那夜大概是凌晨四点,或者,五点。我被膀胱叫醒,室内还黑得浓厚。蠕动下地,靠半开半合的视野推门出屋,去卫生间。我就像夏娃懵懂着从伊甸园走了出去——我是说,当时我的“穿着”,跟没吃禁果时的夏娃是一式一样的。本来平时一直这么着,也出不了什么差错,可那天我忘了,卧房之畔多了一人酣睡。

……迷迷蒙蒙地出屋,转弯,跨进客厅,迎面卫生间的门洞开着,却见黑暗里有一个人影,身矮,微秃,衣裤齐整地立在洗手池旁边。

两人正正地打了个照面。

我“呀”地惊呼一声。心里闪过念头竟是:完了,这回跟薛君可没法交代了。

那矮汉子迅速捺下头,一道烟走了。

惊魂未定,想:他肯定听见我惊呼了,这回可要大大啕一场气!唯有一口咬定是自己心虚,看恐怖片看多了,窗帘被风吹动就吓了一跳。

于是像巡山回来的八戒一样,默诵着谎话,缓缓走回屋中,强作镇定,重上牙床。

枕边人不动,亦不语。

正暗自庆幸,他许是根本没醒,没听见。

猛听得他问,怎么回事?卫生间有人?话音清明得很。

本来就要祭出打好腹稿的诳语,不料话到嘴边,竟自己变成了大实话:

我撞见隔壁的人了。

撞见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话一落音,立即在心中狠掴自己一耳光,为什么不说是女的!撞见个女人!要跟他说谎有这么难吗!

他长长地自鼻中呼出一口气,翻个身,从此寂然。

我忐忑了一阵,也就虫飞薨薨,与子同梦。

早起的时候,却知道他还是生气了。只蜻蜓点水地亲吻一下就走。只吻脑门。也没像往常反复呼喊小名,也没五步一徘徊,表达不舍之意。白天在家看书,居然看到一则“大毛人攫女”(《子不语》),讲妇女赤裸便溺,招致兽奸祸事:

西北妇女小便,多不用溺器。陕西咸宁县乡间有赵氏妇,年二十余,洁白有姿,盛夏月夜,裸而野溺,久不返。其夫闻墙瓦飒拉声,疑而出视,见妇赤身爬据墙上,两脚在墙外,两手悬墙内,急而持之。妇不能声,启其口,出泥数块,始能言,曰:“我出户溺,方解裤,见墙外有一大毛人,目光闪闪,以手招我。我急走,毛人自墙外伸巨手提我髻至墙头,以泥塞我口,将拖出墙。我两手据墙挣住,今力竭矣,幸速相救。”赵探头外视,果有大毛人,似猴非猴,蹲墙下,双手持妇脚不放。赵抱妇身与之夺,力不胜,及大呼村邻。邻远,无应者。急入室取刀,拟断毛人手救妇。刀至,而妇已被毛人拉出墙矣。赵开户追之,众邻齐至。毛人挟妇去,走如风,妇呼救声尤惨。追二十余里,卒不能及。明早,随巨迹而往,见妇死大树间:四肢皆巨藤穿缚,唇吻有巨齿啮痕,阴处溃裂,骨皆见。血裹白精,渍地斗余。合村大痛,鸣于官。官亦泪下,厚为殡殓,召猎户擒毛人,卒不得。

又想起李渔有一回《夏宜楼》,盛夏时众女脱个精光到莲花池中戏水,人面莲花相映红,最合心意。想到这处,不免翻出李老儿佳制,温习一番。悚然发现,当年无心不求甚解,竟错过老李之曲终奏雅:

做妇人的,不但有人之处露不得身体,就是空房冷室之中,邃阁幽居之内,那袒裼裸裎四个字,也断然是用不着的,古语云慢藏诲盗,冶容诲淫,露了面容,还可以完名全节,露了身体,就保不住玉洁冰清,终究要被人点污也……

为之汗下。暗忖,这不会是已犯下七出之条了?(蒋兴哥对犯了错的三巧,装作没事人一样就把她休了……)赶紧去查,妇人之七宗罪者,何也?曰:淫,妒,窃(藏私房),恶疾,多言(李翠莲),无子,不顺父母。并无“不穿衣服”。

到晚上,用心铺排一桌佳肴美点,作为负荆请罪的意思。这佳肴中有亲手烤成的番茄虾仁披萨(重重地落了双层芝士),又有高汤烧制的上汤娃娃菜,可谓中西合璧,土洋联姻,便铁石人吃上一口,也不由他不心软。

菜过三味,良人面色稍霁。

我这才委委婉婉地问道:昨天夜里,生气啦?

他斜睨一眼,哼了一声。

心道,来了来了,大振夫纲就在今朝,罢罢罢,且让他趁风使尽帆吧。

他便把昨夜的案子,细审起来:你见到他的时候,走到哪里了?他是怎么样站着?他的衣着如何?随后又怎么样离开?

我自然不免为自己遮掩则个:堂上容禀,案发时大概四五点钟,黑得很呢,哪看得分明。犯妇刚走到墙角,一半身子还在墙后。听我一叫,那汉子低下头就赶快走了……

又问:你叫了一声之后,两手没什么动作?

这才是关系量刑的要紧问题。于是想一想,加倍小心答道:当时犯妇一手在上,一手在下。但是!但是!青天明鉴,犯妇的头发是披散在胸口的!其实足能遮住大半……

他喝道:住了,不须多言。

我便讪讪住了口,灰溜溜等待发落。

俯首于丹墀之下,闻得徐徐道出判词:好啦,原谅你了,现在不生气了。因为这确实是个小概率事件,漫漫长夜,如厕时间很短,两间屋的人同时到卫生间去,本来就罕见得很,而隔壁两人中你撞见的又不是女人,是她的拙夫,概率又要减半。再说,她的拙夫一两个月才来住一两天……

我听得判词,精神大振,不由得腰杆逐渐地直将起来。

他又叹息,做黛玉状,道:这以后,你可都改了罢!

遇赦的犯妇,自然没口子称“一定改了”,又另取了细巧果子按酒,温存把盏,良人这才渐渐的回嗔作喜。

经过这事,我的天体运动确实谨慎多了。在屋中再见那男人,颇觉尴尬,脸皮虽不薄,但也免不了红上一红。

那位大姐搬走之后,我们继续自己寻找室友。这回标准放宽了。只要单身即可。男女不限。

于是第三位中选的合租伙伴,是个单身年轻人。此人在附近的水电研究所工作,高瘦,喜欢宅在屋里打电脑游戏。除了有时赤膊出没,没什么显著缺点。

半个月之后,我已经比他的父母和女友们更了解他——通过他忘在洗衣机甩干筒里的袜子内裤,晾在客厅里的衣服,厨房垃圾筐里的泡面包装袋和火腿肠肠衣……比如:他的鞋四十二号,爱穿黑T恤黑内裤黑袜子(大概黑衣服不显脏吧);他喜欢Kesha,有时他洗澡的时候,我听见他哼唱Kesha的歌,他打游戏的背景音乐也是Kesha的歌;他周五晚上熬夜到三点,转天要睡到下午两点;他每天早晨花在厕所里的时间足够看一集美剧,当然,那也可能因为他喜欢看杂志——都是游戏杂志,《玩游戏》 《大众软件》 《电子竞技》——常常把杂志忘在抽水马桶的水箱上;周末他吃两次泡面。周六晚上那次加一颗鸡蛋,周日晚上加一根香肠。周日晚上他会叫一次外卖,并让送外卖的帮他买一瓶冰啤酒。

他有过三位女友。我给三个姑娘都开过门,他不喜欢给她们钥匙。我外出回家,上楼时常抬头见门前一个女孩站立等待,向我羞涩一笑,我便说,来,进来等他吧。

她们在这里留宿,做晚饭,坐在床上看他打游戏,然后在早晨静悄悄离去。

他第一个女友不懂烹饪,只会煮速冻饺子,顶多再切一碟生西红柿,撒上白砂糖。每次我看到厨房纸篓里丢着速冻饺子的包装,案子上剩着西红柿蒂,就知道是她来了。我曾暗暗替她着急:老是凉拌西红柿,哪怕换个拍黄瓜也行呀!

速冻饺子支撑的恋情果然速朽,没两个月,包装袋和西红柿蒂就不再出现。

第二个女友,倒是勇于尝试,可惜厨艺不佳,炒油麦菜火太大,往往成了细丝,土豆块切得太大又炖得不够烂,一看就有硬心儿(我是从厨房放的剩菜盘子里看到的)。但勤能补拙,她甚至把早饭白粥都煮好放在冰箱里,让他早晨用微波炉叮一下就能吃。

二号离开后,他似乎沮丧了好一阵。挺长时间,不再有女孩徘徊在房间门口,等待有人上来开门。

数月后,第三号出现了。第三号姑娘是最好看的一个,她不怎么化妆,皮肤白皙,眉毛很淡,眼睛四周一圈长睫毛,鼻子小巧端正,虽然光这些也还称不上美人,但她笑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她有一种没什么想法的笑,你也可以把那个叫作单纯,有点像《骆驼祥子》里的小福子,“显出一些呆傻没主意的样子,同时也仿佛有点娇憨”。让人也禁不住想跟着她咧开嘴,笑一笑。

她每次留宿后,早上五点多就起床离开了。后来我得知,她是附近医院的护士,六点半要查房。

为了三号姑娘,我们从不动手摸锅铲的宅男室友,居然下厨了。我和薛君在菜市场,碰到他和女友买菜,粗壮的芹菜斜插在袋子里,耷拉着翠绿的叶子,那姑娘的胳膊挎在他手弯里,脸上是那种“反正都听你的”那种笑。回来之后,他俩关上厨房门一起炒菜。不知是什么菜,放了很多很多辣椒,我们坐在自己屋里都觉得嗓子发痒。

数日之后,他父母来探望儿子。他不在家,我开门迎客。免不了互相寒暄几句。他母亲人极热情和善,贻我她腊制的风鸡风肉,又一定要塞给我一大把栗子,说是家里果树上结的,她亲自炒的。说,哎呀,你们多照顾多包涵吧,他打小就自理能力差……

又絮絮道,他想让我见见他女朋友,说是个医院护士,哎呀,我觉得护士工作太忙,是个伺候人的活儿,又累又脏的,再说,那是个青春饭,哪有当一辈子护士的啊,姑娘你说是不是。他父亲口讷,双手互攥,在一旁不时轻微地点点头。

我望着母亲的脸庞,几乎想把我那些观察心得和盘托出、劝慰她,别挑剔啦,她是个好姑娘,要紧的是他喜欢她,愿意为她做自己以前从没做过的事情……

后来,这个男孩也搬走了。搬家那天是周末,我们帮手搭了几件行李。他的护士女友始终笑盈盈地,嘴角眉梢掩不住的快活。忍不住对我说,我们搬到三条街之外那个 × × 小区啦,租了一套一室一厅。我也打算学学做饭,老让他做也不好。我觉得你炒菜挺厉害的,早知道该跟你学学。

我笑道,恭喜恭喜,掀开人生新篇章,开始准夫妻生活啦。

最后,他破天荒地说,咱四个人出去吃顿饭吧。

于是去吃烤鱼。喝啤酒。说东说西。他说电脑游戏,说美剧,他的护士女友说医保,说临终关怀,小薛说NBA,说建筑设计费多年不涨价,我说电影2D转制3D的问题……推杯换盏,居然也很投缘的样子。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这四人是多年未见的同学。

肴核既尽,两个男人各自掏出钱包,平摊了饭钱。在餐馆门口道别的时候,他挥手道,以后常联系,再见。

四个人都清楚地知道,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据我所知,没有谁能跟合租室友做成朋友(不成仇敌,已经是万幸了)。做朋友是需要距离的,距离才能保存敬意、爱意和会面的欲望。合租的人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混杂了太多细碎的恩怨。那种关系就像我们跟租来的房子们一样,朝露待日晞。

或曰,现在北上广外来人口过于膨胀,所以才会有庞大的租房人群,在封建农耕社会,我们的人民过的还是田园牧歌似的生活吧?……其实人口向发达城市流动是城市化的必然趋势。翻翻书就能发现,无论哪个朝代,首都和大城市永远是人满为患,寸土寸金。权贵多吃多占,商人倒腾房地产,读书人到京城奋斗谋职,当京漂,几十年也只能租房住,唯一可安慰的是能攒钱在老家起一所好点的宅子,以为致仕后终老之计。

唐以前的资料不好找,就从唐说起吧。李唐时期中央官员人事变动频繁,在首都长安的穷京官大多租房住。白居易有租房诗《卜居》:“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却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此时他的职位是礼部主客郎中、知制诰,相当于皇帝身边的机要秘书,代天子拟诰,还是攒不够买房的钱。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则是在县署公租房里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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