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好学的多是女生,她们挤满前几排,不过她们中却夹着一个壮实的男生,格外扎眼。讲课的当儿,我没忘记多留意他。显然,因为身边有个漂亮女生,他频频站起来发言,言辞里有层出不穷的比喻和诗情画意,语调绵长、抒情,宛如背诵一篇美文。他坐下来时,总要与漂亮女生交换眼神,大概从对方眼中看到了肯定,他的小眼睛笑得完全合上了。接下来两周,他似乎相当成功,漂亮女生会提前来教室替他抢占座位。两人的亲昵行为完全像情侣。时常,我不得不敲桌子提醒他俩,上课不要嘀嘀咕咕。第四周,我注意到只有他一人来上课。那天他来得较早,辗转了好几张桌子,最后还是坐在第一排。他没有替谁抢占座位,显得落寞、阴郁。到了课堂提问环节,我期待能听到他的回答,但他选择了沉默。直到第五周,漂亮女生和另一个男生同时出现,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漂亮女生还是用令人心动的身姿和神态,和新的男友卿卿我我。说来也巧,那堂课恰好讲解夏宇的短诗《爱情》:“为蛀牙写的一首诗很短,念给你听:‘拔掉了还疼,一种空洞的疼。’就是只是这样很短,仿佛爱情”(恕我用散文转述)。夏宇的诗显然令漂亮女生感慨万千,课间休息时,她非常激动地来找我,当着新男友的面,向我出示了她上课写的诗《愚蠢》:“把你像湿被单拧干/烘透/叠起来/不再褶皱。”她的诗显然体现了阅读夏宇诗的经验。“湿被单”可以看作前男友哭泣的隐喻,“愚蠢”是一个关键词,表达出她对前男友的看法。
我第一次那么近地打量她,发现那张漂亮的脸上,有着对前男友不可饶恕的刚毅。我瞥了一眼面前的男生,马上替这个孱弱的瘦高个儿担忧起来。他戴着斯文的眼镜,脸上充满稚气,完全像吸音板一样乖乖听她滔滔不绝。果然不到两周,她就背叛了他。第七周,上课铃响过十分钟,她才姗姗来迟。她红着脸,面若桃花,径直向后排一个男生走去,原来有个男生已替她占好座位。我嘴里讲着课,心里仿佛已有泪水替前两个男生落下来。这堂课还是讲诗歌,她两度站起来发言,强调诗歌对她影响甚巨,说不喜欢小说的大篇幅,她宁愿享受短短几行诗中的无奈人生。只说了一会儿,她就开始否定诗歌,认为一首诗也没什么了不起,只是帮读者诱出心思的鱼饵而已。没几天,我看到了她落笔在纸上的文字,她写了一篇散文《文字》,来参加我组织的征文比赛,“……直到我狠心,知道我为了自己,自私地把你隐藏时,我才发现有些习惯是入骨髓的,是一辈子的,就算我不再想拥有,就算我再如何去遮瞒,你总归会回归,王者的姿态,不,你没有,你还是你,如初见你时的中国式婉约,不温不火,抚摸我,拍拍我的肩,诉说你的柔情。可是我仍然不敢面对你,更不敢直视,我还是想自私地把你放开,痛楚不是一天形成,曾经我不断索取,你不断给予,原来不一定要给予,我已不再习惯以往的方式去诠释你……”
“文字”成了一段情感故事的隐喻,如果它的暗示如我所料,那么她暂时拥有后面两个男生,不过是为了消除第一个男生带来的痛楚,那种痛楚如文字之于人,难以磨灭。所以,这种求得平衡的情感策略,只会把后面的男生变成道具,变成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牺牲品……直到可以把第一个男生彻底放开。按照薇依(法国圣徒)的理论,如果她和第一个男生的爱已那么深切,不具猫性的男生一定还会再作努力,那种削弱自己壮大对方的努力。
事实上,一切正如所料。第九周,她独自一人来上课,身边没了第三个男生。没想到课上到一半,第一个男生闯了进来,大大咧咧坐到她前面的座位上。到了课堂练习环节,我让大家营造一个意象来描述教室,他第一个举手发言。他语出惊人,居然把教室描绘成一个年轻女人的身体,“你肌肤白皙(指白墙),有着玫瑰红的两圈乳晕……”我知道他是借题发挥,并非想让其他女生难堪、脸红,他想把她拉进两人共同经历的过去……
最后两次课,我目睹了他们的情感悲剧。漂亮女生为了躲避他,没有来上课。他坐在漂亮女生坐过的位置上,黯然神伤,奋笔疾书,不再理会课堂提问。最后一次上完课,他突然上前拦住我,拿出一首有十几页纸的长诗,请我当场鉴定。长诗通篇都是对她的回忆。唉,我还能说什么呢?说你应该忘记她?他当然会忘记,但不会是现在。我评来评去,最后用一个诗歌技巧暗示他,写诗和人生一样都需要一波三折,否则诗歌就没有味道。他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仰起头来:“老师你是不是看出了什么?”我点点头:“虽然你没写一个字,但我看出你失恋了,不过因为你开始写诗,我又不担心你。”他有着高度的悟性,他叹息道:“是的,我也相信诗歌能治好我的心病。”相反——漂亮女生的心病治起来没那么容易。那种心病由女人的猫性创造,谁也无法帮她扭转方向,直到她在第七个或第十个男生身上,感到这种感情美学的无效,认识到自己只是一架“恋爱机器”。也许,孩子是她最后的最大的救星,唯有孩子能让她承受绵绵一生的婚姻……
小天才
她不同于挤满前排的好学的学生,几乎坐到教室后面紧挨墙壁的地方,课堂上她从不发言。因为一直没有留意她,就算路上碰见也不一定认得出她。如果不是最后一堂课她交了篇令我始料不及的论文,她的名字恐怕很难出现于我的笔端。
她叫吴萌,我校法学系的本科生,刚修完我的现代艺术课,她像其他学生一样携着结课论文来交差。最后一堂课我习惯播放贝聿铭的纪录片,然后引导学生们讨论现代建筑。借着纪录片播放的光线,我匆匆浏览一大摞论文,她的论文鹤立鸡群,令我眼睛一亮。它远远超出我规定的两千五百字,实际上比毕业论文规定的一万字还要长。她列举了若干我上课说的话,然后引用各种英文原著来考证。她完全是用考据学的那套,来考证我言论的真伪。看得出她对那些英文原著十分熟悉和忠心,她自如考察英文词根和艺术概念的能力令我汗颜。最后,当她用论文宣布我上课说的话都有根有据,我总算舒了一口气。
学生借论文来评注老师上课说的话,我还是头一回遇到。下课时,我扫视着全班学生,请那个叫吴萌的学生留下来。与她交谈了一会儿,我便意识到她是学生中的精灵。她对自己学的法学专业没有一丝兴趣,但她用朝圣一般的毅力,遍览中外书籍。她拥有其他学生没有的能力,能很快甄别出国内名家的观点是否陈旧,并会列出许多西方原著为它喝彩或重创它,总之,她年纪轻轻,却扮演着老到的学术鉴赏家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