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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心灵史(6)

我对于侍候火炉的兴趣不大,但是对于炉火的兴趣很大。炉火当然能烤火,而且炉火比空调好很多,不硬吹热风,而是慢慢做热交换和热辐射,暖得非常柔和。从脆冷的屋外进来,把千斤厚的棉衣一脱,一屁股坐在炉火旁边的马扎上,面对炉火,像拥抱一个终于有机会可以拥抱的女神一样,伸出双臂、敞开胸怀,但是又不能又不敢抱紧,哪怕不抱紧,很快身心也感到非常温暖。然后,倒转身,挺直腰板,让炉火女神再温暖自己的后背、后腿和屁股。炉火还能烤食物,白薯、汤、粥、馒头片。晚上看书累了、饿了,贴炉壁一面的烤白薯和烤好的抹上酱豆腐的馒头片都是人间美味,胜过天上无数。遇到周末,改善生活,放上一口薄铝锅,炉火还能当火锅。火锅神奇的地方是,已经吃得不能再烦的白菜、酸菜、豆腐、土豆放到里面,几个沉浮,忽然变得好吃得认不出来了,围坐在周围的家人也开始和平时不一样了,老妈转身去橱柜拿酒,老姐望着炉火,眼神飘忽,老哥热得撩起裤子、撩起秋裤,腿毛飘忽,老爸开始小声哼唱十八岁前学会的歌曲,窗外天全黑了,借着路灯光看到小雪,在窗子的范围里,一会儿左飘,一会儿右飘。

后来,住处有了市政集中供暖,老爸还是习惯性半夜起来一次,我睡觉轻,还是听见,他摸黑穿拖鞋声,因为长期吸烟的几声暗咳声,吐一口痰声,喝一口水声,撒尿声,脱鞋再上床声。我背诵最早和最熟的唐诗之一是白居易的《问刘十九》:“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老爸天生酒精过敏,滴酒不沾,但是每到冷天,每到夜晚,每到想喝口小酒,我每每闭着眼听到老爸像老猫一样爬起来,去照看那早已经不存在了的炉火。

指甲刀

从出生之后到死前,人总是不得不带着自己的肉身生活。习惯了之后,常常忘记肉身的存在,仿佛常常忘记水、空气、道德、死亡等等。偶尔,因为肉身的疾病和快速变化,也窥见生命的无奈、荒谬和灵异。

在我有羞耻意识之后,我就不尿床了。所以,我第一次体会生命无奈是在第一次梦遗。学校组织看了一个战争片,里面有日本人的刑具和国民党女特务的大波浪头,晚上就梦见我给女特务上刑。肿胀消除的瞬间,我醒了,月明星稀,稍远处的护城河水微微腥臭,我被我内心的龌龊吓到了,我对不起电影里被歌颂的八路军。之后的几个夜晚,我又期待,又不敢睡,肉身里面潜藏了一个居无定所却无处不在的坏人,他是谁呢?我如何把他抓住、把他关起来呢?

我第一次体会生命灵异是第一次自己给自己剪指甲的时候。我一边剪,一边想了很多。第一,指甲和趾甲只长在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外侧末端。如果长了一身,行动得多不方便啊,剪起来得多麻烦啊?甚至如果长到手指内侧末端,都是很大的麻烦,自摸起来,太硬了。第二,指甲剪了再长,剪了再长,不剪就一直长。如果不是这样,一旦劈了,就得像补牙一样去医院修理了。第三,剪指甲本身,一点都不痛。剪多了,剪到肉,痛好一阵,但是再过一阵,也就好了,仿佛一切失去和撤脱。第四,新剪的手指挠背,指过皮肤,大爽,爽过自摸。第五,脚趾甲长得远远慢过手指甲,生长速度似乎只有四分之一,为什么?第六,听说胡人小趾甲是完整的,我一半是胡人,左脚小趾甲是完整的,右脚不完整,是个例吗?

上学的时候,长期住一个地方,二十七岁前,没坐过飞机,除了军训没出过北京,不用操心指甲刀。放一把在抽屉里,随时可以找来用。二十七岁之后,家就是行李箱,没停止过飞行。我时常想,人一辈子,有些事儿可能是有定量的,比如排卵数目、射精次数、烟、酒、飞行里程、罪孽等等。

长年飞行,很容易体会到安检越来越严。“911”之前,一个普通乘客,身上几个打火机、几把瑞士军刀,按现在标准,完全是个有明显劫机倾向的匪徒。“911”之后,刚刚开始收紧安检标准的时候,我还带着我用惯了的一把指甲刀。德国货,双立人,指甲刀带的锉刀有个细细的尖儿,可以方便地剔掉大脚趾甲缝里的黑泥儿。

过首都机场的时候,被个安检大妈拦住,“不能过去。可自愿丢弃。可托运。”

“这是指甲刀啊。”

“指甲刀也是刀。”

“用这把刀如何杀人?”

“你还想杀人?”

在安检大妈大叫抓杀人嫌疑犯之前,我自愿丢弃了我的德国刀。

指甲刀还是不能不随身带,忙起来,指甲似乎在一夜之间长成九阴白骨爪,还不像过长的鼻毛一样容易就势隐藏。偶尔,指甲周围长出肉刺,用手硬拔,常常越拔越糟糕。

转了好一阵,买了一个无印良品的大号指甲刀,日文印着“爪切”,扎实,不是很贵,套了个半透明塑料套,有了它,剪指甲时,碎屑不会乱飞。放进随身的盥洗包里,心里踏实。

在路上,在长会和大酒的细小缝隙间,定定神,花几分钟,一个手指,一个手指,细细剪了似乎一眨眼就长得老长的指甲,翻转到锉刀面,一个指甲,一个指甲,细细锉平,五六天的日子就这么在无形中剪没了。心里叹一口气,似乎完成了一件很大很大的事儿。

机械手表

科技的快速进步让很多人变得过时,也让很多器物变得多余。

70后是“桥一代”。我上小学的时候,谁家里有个九寸黑白电视就是整个楼羡慕的对象,计算器绝对是新鲜玩意儿,带着考试,老师不认识,如果有人四位数加减乘除算得太快,老师就认为他是天才,直接保送科大少年班,毕业之后直接保送沙漠做导弹,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儿孙。铁臂阿童木带着卡西欧三个字在早期的电视里游荡,我处心积虑有了第一个卡西欧计算器之后,和我爸玩游戏,在计算器上先按出50,从50开始,可以减1、2、3,看谁能先减到零。谁输了,谁洗碗。上初中的时候,中学有了个人电脑,那时的机房类似手术室,层流通风控制细菌浓度,进门脱鞋,脚臭漫延。后来我教我爸学486电脑,我爸说什么玩意儿啊,干啥都像猜谜,而且每做啥都要等好久。而我外甥一代,眼睛看大小屏幕的时间绝对超过看另外一双眼睛的时间,绝对超过看窗户的时间。他们有了屏幕就不闹,两三岁的时候抓过手机就不哭,十一二岁的时候捧了ipad就不用吃饭了。我问我外甥,长大做啥,他说,做游戏测试师。我爸说,你给我的三个电脑都特别慢。我说,耐心些,就算给你买现在最高档配置的电脑,也没用,它反应一慢您就砸键盘,您上任何网站有恶意软件就安装运行。再说,您省下时间,还是没啥可干啊。我爸说,生命不是用来等待电脑的,而且,我要求很低,看视频和打游戏而已。我说,这些已经是最高要求了,您还得耐心些,在您学习能力严重减退之后,只剩耐心这一条路了。我没时间,外甥在的时候,让我外甥教我爸如何面对电脑保持耐心。我外甥后来和我说,姥爷不是数码时代的原住民,姥爷小时候的教育缺了很多基本的东西。

2000年前后,我第一次有了手机,不得不天天带着,攥在手里,生怕别人找不到自己,和社会失去纽带。手机上时间、日历、通讯录都齐全,腕子上的手表变得多余。

2005年前后,我给自己买了第一块机械表。那段时间,我开始频繁做PPT演示,讲得口吐白沫。因为要控制好几十页PPT是在三十分钟、六十分钟还是九十分钟内讲完,所以我总是在PPT演示中看手机显示的时间。一个女领导终于忍不住对我说,这样不好,每次我看手机,她都觉得我品味和格调很低,因为她和我一个公司,我看手机连带着她和公司的品位和格调都很低。她说男人要带块好表,最好是机械表,做PPT演示时不戴表,严重点说和裤子不拉拉锁一样。品味和格调且不论,我也感到了一些不带手表的实际困难,比如要按一下手机才能显示时间,不能拿起就看到,比如手机在话筒旁边会有静电干扰等等。

买的第一块表是块入门级的最简单的百达翡丽。白金正圆表盘,三针,三点位有个扁方的日历窗口,黑色鳄鱼皮带,后背透明,看到很多细巧的螺丝和轴承还有金色的PP十字标志。表是二手的,店主说是九八成新,出生纸和盒子都在,店主说是刚从澳门进的货,听说原主人先是第一晚赌博挣了钱,买了表,第二晚又赌,很快输了钱,又把表送进当铺。那时候我不知道百达翡丽是啥,带我去这家二手手表首饰店的姐们儿说,买这个PP吧,别买劳力士,金光闪闪的,你看上去像个读书人,和你的品味和格调不匹配。我刷卡付款的时候有些肉痛,一个第一次听说的牌子,又没上千年的历史,又是一个赌鬼过手的,又不能放东瀛AV,又不能耍美国电玩。后来,多少次在会议前,在酒后,在PPT演示中,我向这个机械的美丽的金属组织探问时间,渐渐意识到它的美丽。它不谦虚,也不夸张,不像法国表那么装,也不像德国表那么僵。以后,我再翻时尚杂志,常常能一眼认出它的同类,仿佛读到某些文字风格突出的伟大作家的文章。以后,我又常常看到这个牌子的广告,提醒你,你从来没有真正拥有它,你只是为了你下一代暂时保管它。这是我见过的最凶残的广告之一。我买古玉扳指的时候,常常用余生可能存活的天数去除古董商索要的价格,算下来,每天的花费还能承受。如果按照PP表广告的说法,如果我再加上我后代可能存活的天数,PP表的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

我想,早晚有一天我会停止用手机,手边有个智能终端能高速上网就好,我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如果需要交谈,那就面对面,中间摆些花生米、拍黄瓜和酒或者花、香和茶。但是,我不会停止使用最新的数码产品。我渐渐认定,总是第一批使用新上市的数码产品,是延缓衰老的最好方式之一。我想,再晚一点,我会停止用手表,我会老到有一天,不需要手表告诉我,时间是如何自己消失,也不需要靠名牌手表告诉周围人类我的品味、格调、富裕程度和牛屄等级。我会根据四季里光线的变化大致推断现在是几点了,根据肠胃的叫声决定是否该去街口的小馆儿了。

选自《智族GQ》2013年专栏

评鉴与感悟

冯唐的文字嚣张,时常还有些怪力乱神,百无禁忌,这正好能看出他的真性情。比如这组写静物的文字,无论是火炉,还是指甲刀、机械手表,这回忆早已生根发芽,在他的心中长成了参天大树,所以笔底生花,芬芳袭人。

男生握着方向盘

格致

梦说:

我和一些同学来到火车站。我们突然就不愿意上课了,也许是从那个乡村中学毕业了。我们要离开这个叫大口钦的小镇去远方。——离开我们的出生地去远方。

小镇有一个邮局,一个火车站。我们曾经给远方寄过信。这次,我们要通过火车把我们自己寄走。

我们要去的地方,大家心里都知道,因此谁也不把那个地名说出来。那个令我们向往的地方是非常远的,远到一定要坐火车才能到达。

我们的火车站是个小站,只有一个站台。火车从这里路过,停一两分钟,然后继续前进。当我们想去远方来到火车站的时候,火车站里只有在阳光下反光的铁轨和空寂的站台。

我们开始等待。等待一列能把我们送到远方的火车。在大家都等待的时候,有一个同学说:那列货车正好到达我们的目的地。我们就看见了停在另一个车道上的一列货车。我们就上了这列火车。货车上没有门,就算有也没人为我们打开。我们就在那铁车厢外,找到把手,找到落脚的地方,把身体贴在车厢外面。

我在车头附近的位置为我的双脚找到了一个可以踩着的小平面,一个车厢外面的小平面,很牢固。脚安顿好了,伸手一抓,抓住了拦在车厢上的彩线。彩线是红色、网纹的,很好看。这个车厢里不知装着什么,需要用红绳子这样拦一下。我的脚踩住了一个可靠的平面,手也抓住了红线,我基本稳定了,和这节火车厢扭结到一起了。这样车到哪里我就会到哪里。

不一会儿,火车开动了。有的同学害怕起来,就乘车没有加速的时候跳了下去。我看见有好几个同学跳下去了。我也害怕了,从来没这样坐过火车。犹豫了一下,还是站住了。也许我仍在犹豫,而火车在我犹豫的时候加速了。加速到我想跳下去都不行了。我感到站不稳,也抓不住。很紧张。不敢回头。感觉在我身后应该还有一个女生。心想,人家都跳下去了,现在就剩下我和身后这个女生了。

火车在很快的基础上又加速了。手更加抓不住那彩色绳子。尤其那绳子很松,不是紧贴在火车上的,这样,我就无法紧贴住火车,我的身体与火车之间有了很大的距离。——像个水珠,就要被离心力抛出去了。我拼命抓住那绳子,耳边的风呼呼地响着。

这时我心里想这车是上哪去的?与我们的目的地一致吗?开始后悔上了这辆车。

在要被甩掉又没被甩掉的对抗状态下,车终于到了一个大站停了下来。车停了,我也没下车,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因为没有人告诉我们到站了,到目的地了。我看也不像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我认为是临时停车,给这列奔向远方的火车提供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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