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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队列之末1-有的人没有(13)

“我不知道。”温诺普小姐说,“我在罗斯金[1]的《野橄榄花冠》里读到过他是怎么说的。哦,不!是《空气女王》。这是他写的关于希腊人的破玩意,对吧?我总觉得那像一场盛蛋赛跑,年轻女人没有好好看着碗里的东西,但我猜说到底都是一件事。”

杜舍门夫人说:“我的天!这屋子里可不能说约翰·罗斯金一个字的坏话。”

温诺普小姐尖叫起来。

一个巨大的声音喊了起来,“这里走!这里走……女士们马上就来!”

说到杜舍门先生的助理牧师——他有三个助理牧师,因为他有三片高沼上的教区,几乎没有补贴,所以只有非常富有的神职人员才能承担得起——看起来他们都是非常高大的人,身材更像是职业拳击手,而不是牧师。所以每当黄昏的时候,杜舍门先生——他的体格也高大得不一般——同他的三个助手沿着马路走着的时候,任何作恶的坏蛋在雾中撞见他们,都会吓得心脏怦怦直跳。

霍斯利先生——首席助理牧师——嗓音还极其响亮。他喊四五个字,插一个“嘻嘻”,叫四五个字,再插一个“嘻嘻”。他的腕骨非常粗,从牧师袍袖口突出来。他长着一个巨大的喉结,一张大而瘦、骷髅一样毫无血色的脸,头发剪得很短,眼窝凹陷。一旦开口,就没人能让他停下,因为在他耳朵里,自己的声音就已经淹没了所有可能的插嘴形式。

这天早上,作为牧师府邸的一员,他将提金斯和麦克马斯特两位先生带进早餐室里。他们的马车驶到的时候,他正好在上台阶,他边领路,还边想说个故事。介绍,因此,并不,那么,成功……

“打围城战,女士们,嘻嘻!”他一会儿咆哮,一会儿咯咯笑,“我们现在生活在典型的围城战里……那什么……”看来,在前一晚,桑德巴奇先生和超过半打在蒙特比吃过饭的小伙子,都出门骑上摩托车,拿着一头装铅的手杖,在乡间小道上到处搜寻……找妇女参政权论者!在黑暗中碰上的每个女人都被他们拦下,用装铅手杖威胁,还要被盘问。整个乡下都群情激奋。

算上偶尔停下思考和重复的时间,这个故事用了很久才讲完。这给了提金斯和温诺普小姐一个互相盯着对方看的机会。温诺普小姐明显很害怕这个笨拙、长得很独特的大个子男人。既然,他又发现了她,还可能会把她交给警察。而在她想象中,警察正在寻找她和她朋友格尔蒂,或者叫威尔森小姐。她同时想象着,格尔蒂这时候在床上,在温诺普夫人的照料下。高尔夫球场上,在她看来,他很自然、很得体;而在这里,松垮垮的衣服和巨大的手,修剪到很短的头发的侧面那一片白发,还有看不出表情的脸,简直没有形状的五官,他很奇怪地让她觉得,他既属于这里,又像个局外人。他看起来和火腿、肉派、冻肉卷,甚至勉强和玫瑰都很相配。但那些透纳的画、带有艺术感的窗帘、杜舍门夫人摇摆的袍子、琥珀和头发里的玫瑰都与他极不相称。即使是齐本德尔式的椅子也几乎不配他。在犯罪的不安感和霍斯利教士的说话声中,她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奇怪。霍斯利教士正在说他的哈里斯粗花呢和她的裙子很相配,她很高兴她穿着一件干净的、奶油色丝衬衫,而不是一件棉质条纹粉色衬衫。

在这件事上,她是对的。

每一个男人都有两副头脑共同运作,互相制衡;因此情感抵抗理性,智力改正热情,第一印象比迅速的思考来得快一点,但只快一点。然而,第一印象总占点先入为主的偏见,即使安静的思考常常也得花大力气才能把它们抹去。

前一天晚上,提金斯稍微想了想这个年轻女人的事。坎皮恩将军把她作为“公开的情人[2]”指配给他。据说,他已经毁掉了自己,摧毁了家庭,把他妻子的钱花在她身上。这些都是谎言。另一方面,这些并非毫无可能。在合适的时间,如果有合适的女人,很可靠的男人也会做这样的事。天知道,他自己也可能被抓到干这样的事。但他为了一个几乎难以让人注意到的年轻女性毁掉自己,她还自称做过女仆,还穿着一件棉质粉红色衬衫……就算是无理无据的俱乐部八卦,这也太离谱了!

这是极强的,第一印象!说这个女孩并非生来就是个小小的女仆,对他表面的想法来说倒很合适。她是温诺普教授的女儿,而且她会跳!因为提金斯认定区分阶层的关键就是上流阶层的人可以把脚从地上抬起来,而普通人不行……但这强烈的第一印象留了下来。温诺普小姐就是个小小的女仆,或者说是个做家务的,生来如此。她出身很好,因为温诺普这个姓氏最早于一四一七年的格洛斯特郡的伯德利普就有听闻——毫无疑问,在阿金库尔战役[3]之后,其家族历史就变丰富了。但即使家世良好、聪明绝顶的人偶尔也会生出天生就该做家务的女儿来。这是一种遗传变异……而且,即使提金斯已经意识到温诺普小姐一定是个女英雄,牺牲自己的青春支持了母亲的天赋,毫无疑问,还有弟弟的学业——他已经猜到这么多了——就算是提金斯也不能想象,除了做家务,她还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女英雄都很好,很值得尊敬,她们甚至可能成为圣人,但如果她们让自己脸上忧心忡忡、身上衣衫褴褛……嗯,那她们只好等着天堂里替她们存下的大堆金子了。在这个世界上,你很难接受她们做自己这类人的妻子。当然,你也不会把自己妻子的钱花在她们身上。说到底就是这样。

但是,突然看到她的时候他眼前一亮。她用丝绸换下了粉色棉布,闪亮的鬈发代替了白色帆布帽,年轻迷人的脖颈,脚踝下的鞋子也质量上乘,健康的红晕代替了昨天为伙伴担心、恐惧而浮现的苍白。她在一群颇为高雅的人中间明显合适,小个子,但体形匀称而健康,湛蓝的眼睛毫不困窘地盯着他自己的眼睛……

“老天,”他自语,“是真的!她会成为一个多么令人欢乐的小情人啊!”

他谴责坎皮恩、桑德巴奇,还有俱乐部里的谣言让他产生这样的想法。因为这世上严酷、讨厌又愚蠢的压力,总有它自己的选择机制。如果它以其令人不可忍受的小圈子八卦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凑成一对,那说明这个组合总有些和谐之处。何况还有心理暗示的压力!

他看了看杜舍门夫人,认为她十分普通,可能还很无聊。他不喜欢她宽大的肩膀、好几码长的蓝色裙子,还认为女人不该戴云雾琥珀,因为云雾琥珀的恰切用法是给无赖做烟斗。他回头看看温诺普小姐,认为她可以给麦克马斯特做个好妻子。麦克马斯特喜欢一蹦一跳的女孩,这个女孩出身也很好。

他听见温诺普小姐在阵阵喧嚣中冲着杜舍门夫人喊道:

“我要坐在上座旁边给大家倒酒吗?”

杜舍门夫人回答道:“不,我叫福克斯小姐给大家倒酒。她聋得快跟块石头一样了。”福克斯小姐是一个已故助理牧师的穷得叮当响的姐姐。“你负责招待提金斯先生。”

提金斯注意到杜舍门夫人有一副令人愉快的嗓音,它穿透了霍斯利先生发出的噪音,就像槲鸫的歌声穿透大风一样,颇令人愉快。他注意到温诺普小姐悄悄做了个鬼脸。

霍斯利先生像一个对着人群喊话的麦克风一样,从左边转到右边,旋转着对他的听众讲话。当时,他正在对着麦克马斯特咆哮,过一阵儿,就又要轮到提金斯听他形容诺比斯的老哈格伦夫人如何犯心脏病了。但并没有轮到提金斯……

一个脸色发红、圆脸、四十五岁左右的女士,长着亲切友善的眼睛,身着一袭得体的黑衣,像守寡有一段时间了的样子,突然冲进房间。她拍拍霍斯利先生滔滔不绝的右手臂,然后,因为他还在继续说,她抓住他的手晃了晃。她以一种响亮的、命令般的语调嚷嚷道:

“谁是麦克马斯特先生,那个批评家?”然后,在一片死寂中对提金斯说:“你是麦克马斯特先生吗,那个批评家?不……那你一定是了。”

她转向麦克马斯特,对提金斯的兴趣消失了。这是提金斯经历过的最粗鲁的事情了,但这件事做得实在太干脆、务实,他也不觉得受到了侮辱。女人对麦克马斯特说:

“哦,麦克马斯特先生,我的新书将在下下周四出版。”她把他带到房间另一头的窗边。

温诺普小姐说:“你让格尔蒂怎么办?”

“格尔蒂!”温诺普夫人以一种大梦初醒的惊讶叫了起来,“哦,对!她睡得死死的。她会睡到四点的。我告诉汉娜时不时去看看她。”

温诺普小姐两手一摊。

“哦,妈妈!”她把她母亲推开。

“哦,对。”温诺普夫人说,“我们已经同意告诉老汉娜今天不用来了。我们是这样说过了!”她对麦克马斯特说:“老汉娜是我们的清洁女工。”犹豫了一下,又神采奕奕地说,“当然,对你来说,听听我的新书是有好处的。对你们记者来说,在之前稍微作一点说明……”她把麦克马斯特拽了过去,而他似乎在隐隐求饶……

事情是这样的:温诺普小姐上了单马双轮马车,准备等人驾马车送她到牧师宅邸的时候——因为她自己没法驾马车——告诉母亲,有两个男人会在早餐桌上出现,其中一人的名字她不知道,另外一个,一位叫麦克马斯特的先生,是个著名的批评家。温诺普夫人叫住她:

“一个批评家?关于哪方面的?”她的困倦好像突然被通上了电。

“我不知道。”她女儿回答说,“书,我敢说。”

一秒或更多一点以后,当那匹马,一匹不愿停下的大型黑色动物,向前迈了几步走出去二十码左右的时候,驾车的杂务工说:

“你母亲在后面冲你嚷嚷呢。”但温诺普小姐答说没关系。她自信她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她会回去吃午饭,她母亲时不时上阁楼看看格尔蒂·威尔逊;要告知汉娜,每天来帮忙的女工,今天可以放假。最重要的就是,汉娜不能知道有个完全陌生的女人上午十一点在阁楼上睡觉。如果她知道了的话,消息一下就会传遍左邻右舍,警察马上就跑来找她们了。

但温诺普夫人是个务实的女人。如果她听说有个评论家在她驾车距离内的地方出现,她会带着鸡蛋作为礼物去找他。清洁女工一到,她就出门向牧师长家走去。来自警察的危险根本就拦不住她,她彻底忘记了关于警察的一切。

她的出现让杜舍门夫人好生紧张,因为她希望在她丈夫进来之前所有客人都可以就座并开始用早餐。这可不简单。温诺普夫人并没有被邀请,却拒绝和麦克马斯特先生分开。麦克马斯特先生告诉她,他从来不给日报写评论,只给严肃的季刊写文章。而温诺普夫人认为,在这些季刊上发一篇关于她新书的文章是很有必要的。因此,她忙着告诉麦克马斯特该如何写她,而杜舍门夫人有两次几乎要成功地把麦克马斯特先生带回他的座位,温诺普夫人又次次把他领回窗口。只有稳稳地坐在麦克马斯特身边,杜舍门夫人才能保住自己十分重要的战略性位置。这还是通过这样喊话才办到的:

“霍斯利先生,请带温诺普夫人坐到你身边,好好喂她点吃的。”杜舍门夫人把温诺普夫人从桌首杜舍门先生的座位上赶走。因为温诺普夫人起初认为这个挨着麦克马斯特先生的座位是空的,就拉开那把齐本德尔式扶手椅准备坐进去了。这只能意味着灾难,因为这就意味着放杜舍门夫人的丈夫在宾客里胡作非为了。

然而,因为霍斯利先生坚定地完成了带走这位女士的任务,温诺普夫人便觉得他是一个非常不讨喜、难对付的人。霍斯利先生的座位在福克斯小姐旁边,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小姐,坐在那里,在银瓮筑成的防线后面,熟练地摆弄这些机器的象牙龙头。这座位温诺普夫人也想占据,在她想象中,只要移动一下那些盛着高高的飞燕草的银色花瓶,她就可以沿着对角线看到麦克马斯特,并对他喊话。可是,她发现她做不到,所以她无奈地坐在了预留给格尔蒂·威尔逊小姐的座位上,格尔蒂本该是第八位客人。她一坐下就陷入了心烦意乱的失望中,偶尔对女儿说:

“我觉得这安排得太差了。我觉得这个派对安排得很糟糕。”她几乎没有对往她盘子里放塌目鱼的霍斯利先生说谢谢。她根本都没抬眼看提金斯。

杜舍门夫人坐在麦克马斯特身旁,眼睛盯着贴了护板的墙角的一扇小门,她被一阵突然而来的担忧攫住。这逼着她对她的客人们这么说,虽然她本来决定碰个运气什么都不说:

“让你们远道而来真是不公平,你们可能无法从我丈夫那里听到什么,他常常……尤其是在周六……”

她声音减弱,陷入了踌躇。有可能什么都不会发生。七个周六里有两个真的什么都不会发生。这样承认就没有意义了。这个富有同情心的家伙将会离开她的生活,心里想的是他根本就不需要来——在他心中关于她的记忆里,留下一道耻辱的印迹……但当时,无法抗拒地,有一种感觉统治了她。如果知道了她的痛苦,他可能觉得必须要留下来安抚她。她望着四周,寻思着词语来结束她的话,但麦克马斯特说:

“哦,亲爱的女士!”(因此,这在她看来,被这么称呼非常令人陶醉!)“都懂的……大家都经过训练很容易理解……这些了不起的学者、这些抽象的思想家……”

杜舍门夫人吐出一个大声的、十分庆幸的“啊”。麦克马斯特说了最合适的话。

“还有,”麦克马斯特继续说,“只是短暂的一个钟头,一条浅浅的轨迹……‘当燕子从一个高大的门廊,滑翔到另一个高大的门廊[4]’……你知道这几句诗的……在这些,你完美的环境里……”

愉悦的波浪似乎从他那里涌到了她心头。男人就应该这么说话,就应该——钢蓝色领带,看着像真货的金领带环,黑色眉毛下的钢蓝色眼睛!——男人就该长成这样。她若有若无地感受到一阵暖意,仿佛让人感受到这样完美的环境中沉入梦乡的美妙,千真万确。桌上的玫瑰十分可爱,阵阵馨香朝她飘来。

一个声音对她说:“你这顿早餐还真气派,我必须得说。”

那个个头很大,笨拙,但除此以外并不起眼的人正在做作地试图引起她的注意。他是跟着这个迷人的男人一起来的。他刚把一个盛着一点点黑色鱼子酱、一片柠檬的蓝色瓷盘子和一个微微带粉、精致的、盛着屋里最粉嫩的桃子的塞夫勒瓷盘放在她面前。她很久以前对他说过:“哦……一点鱼子酱!一个桃子!”说话的时候她潜意识里隐约觉得这些食物的名称会向她身上传递一种卡利班[5]眼中的魅力。

她用魅力的铠甲把自己武装起来。提金斯正用他鱼眼一样的大眼睛盯着她面前的鱼子酱。

“比如说,你怎么弄到那个的?”他问。

“哦!”她回答,“如果这不是我丈夫干的,这会显得像在炫耀。我就觉得这挺像炫耀的。”她扬起一个笑脸,灿烂,但无声,“他把新庞德街的辛普金斯家的店给训练出来了。一个电话,连夜就有专人去比林斯盖特鱼市买三文鱼、红鲻鱼,还有这个,在冰里,还是很大块的冰。真的是很漂亮的东西……然后,七点有车去阿什福德岔道等着……尽管如此,在十点之前请人吃早饭还是很困难。”

她不想把她精雕细琢的语句浪费在这个沉闷的家伙身上,但是,她不能像渴望的那样,转头去倾听那些引发她共鸣的流淌的话语——好像从她读过的书里出来的一样!——它们都出自那个小个子男人之口。

“啊,但这并不是炫耀,”提金斯说,“这是了不起的传统。你绝对不能忘记你丈夫是摩德林[6]的‘早饭’·杜舍门。”

他看起来在高深莫测地盯着她眼睛的深处,但毫无疑问他本想显得和蔼可亲。

“有时候,我希望我可以这么做,”她说,“他一直都没变。他禁欲到简直不可理喻的地步。周五他什么都不吃,这让我很紧张……为了星期六。”

提金斯说:“我知道。”

她叫起来——几乎带着尖利的嗓音:“你知道!”

他继续直视她的眼睛。

“哦,当然,谁都知道‘早饭’杜舍门!”他说,“他是给罗斯金铺路的人之一。人们说他是他们中最像罗斯金的!”

杜舍门夫人叫起来:“哦!”她丈夫在最坏的情绪下告诉她的、关于他的老教师的最糟糕的故事的碎片划过她脑海。她想象她私人生活中最羞耻的部分必然已被这个面目模糊的怪物给知道了。提金斯转过半个身子面对着她,显得更加巨大、可怕,失却了清晰的轮廓。他是个男人,咄咄逼人,笨拙而讨厌,毫不掩饰!她感到自己对自己说:“我会伤害你的,如果有一天……”因为她感到已经选好了更喜欢谁了,坐在她另一边的男人的想法和未来才是她要关心的。他是个理想的男人,温柔,同周围人相处融洽;是和声中的补足音程,是食用的肉类,像无花果甜蜜的果肉一样……这无法避免。对杜舍门夫人和她丈夫的关系的本质来说,杜舍门夫人有这些感觉是非常必要的……

她听着,几乎不带感情。从她背后传来的骇人、尖利、刺耳的声音深深惹恼了她。

“性爱后忧郁[7]?哈!哈!就是这个啊?”那声音重复着这几个词,又讥讽地补充了一句,“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但她丈夫性爱后忧郁的问题不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问题是:“这个巨大而可怕的、令人厌恶的男人,在他们离开之后那么长的时间里将对他朋友说她什么?”

他仍然盯着她的眼睛。

他满不在乎地轻声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四周环顾。文森特·麦克马斯特已经非常善于应付这种状况了。”

他的声音带着兄长的熟悉。杜舍门夫人一下子就知道了——他知道她自己和麦克马斯特之间已经形成的紧密关系。他以一种在紧急情况下对最亲密朋友的情人说话的口吻对她说话。他是那种令人钦佩又应该令人害怕的男性,因为他拥有正确的直觉……

注释:

[1]约翰·罗斯金是透纳最早的赞助人和推广者之一,所以杜舍门夫人下文会说不能说罗斯金的坏话。

[2]matresse en titre,法文。常指路易十四的情人蓬帕杜夫人。

[3]阿金库尔战役发生于一四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是英法百年战争中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在亨利五世的率领下,英军以由步兵、弓箭手为主力的军队于阿金库尔击溃了法国由大批贵族组成的精锐部队,为随后在一四一九年收复整个诺曼底奠定基础。

[4]可能出自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十二卷:“就像一只黑色的燕子在一个富户的大宅子里穿梭似的飞来飞去,在那厅堂的高处展翅盘旋。”参考杨周翰译《埃涅阿斯纪》。

[5]卡利班是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的悲喜剧作品《暴风雨》里的角色。他出生在荒岛上,是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后来在强大魔法师的压迫下成为奴隶,最终成为革命家。这里应该是喻指丑陋。

[6]牛津大学的一个组成学院。

[7]Post coitum tristis,拉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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