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桃子没了,想要探知这建康城中的消息,便只能去茶楼了。谢欢歌还记得建康城中好评度非常高的酒楼叫“醉仙居”,以往都只是听说,现在去看看也是好的。住宿也要安排一下了,住在离山是在是太远了。
突然,传来一阵阵马蹄声。伴随着一声声的“檀将军回来了!”谢欢歌不自主的朝那马蹄声看去。檀将军,可是檀道济?听说近年来檀道济一直在戍边,怎地现在回来了?可是要打仗了?前几天还听黎罡说要打仗,现在不是不打了?难道了刚撤兵?还是……
“少主!”流星大喝一声,赶忙抓过谢欢歌往一边让路了。可没想还是躲闪不及时,被马蹄踢到一些,俩人抱着翻滚到一旁。谢欢歌当即觉得胳膊肘疼痛难忍,面部也就没那么和善了。
谢欢歌一边想去理论,一边又怕被那檀道济认出来,纠结着正欲拉着流星离开时,却被人叫住了。
从马上跳下来的并不是谢欢歌想象中的中年檀道济,而是一位年轻的少年。少年身高八尺,年轻俊朗,意气风华的模样一时让谢欢歌产生了错觉。总觉得此人面熟,可是谁却怎么都想不起来。
少年特意向谢欢歌道歉:“抱歉,赶路太过着急,不想惊吓到了兄台,檀植向兄台赔罪。”
谢欢歌愣了神。他便是檀植?谢欢歌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小时那个害羞的檀植已经长大成人成了这般英俊了?!
再看此时的檀植,也完全如谢欢歌一个状态。“这位兄台……我们可是先前见过?”
“没见过没见过。檀将军许是看错了。”谢欢歌连连摆手,趁机把扇子打开,遮了遮脸。还未等那檀植再讲话,谢欢歌便已拉着流星飞也似的往“醉仙居”去了。
为什么跑?她也不知道。反正跑开了就对了。
一个玄衣的少年在彭城王府前伫立,待到那些巡防兵同他问候的时候,他却被叫进了院内。
院中坐着一名男子,男子一身素衣,腰间青色腰带上绣着白玉兰花,很是淡雅。他手中的玉石,已经沾染了夏日的热气,热乎乎的,跟他的体温相似。
他的旁边站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男子眉头紧蹙,紧紧的盯着他。
“王爷,到今日确实是十年整。”那少年说。
“是啊,十年了,该出来了。”他无时无刻不在计算日子,又怎会不知?男子微微一笑,眼睛却是湿润了些。犹如见了沙子一般的涩的他禁不住。
十年了,他每次去探望都会被赶出来。他知道彭城王府不会再出现她的身影,他只是想去看看她居住的地方,有没有被打扫。夏日来了,会不会被蚊虫打扰。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人生三悲,真是一个也没放过他。
玄衣少年站在离他仅有五步的地方,就这样看着。十年过去了,他的头发已经不再束起了,如瀑的黑发肆意垂在腰间,与他的纯白衣裳形成对比。他的眉眼还是如之前的那般明朗,轮廓也是那般的清晰,还是那个她喜欢的容貌。十年过去了,改变的是什么呢?
忽然,他吐出一口鲜血出来。
他吓了一跳,极速跑过去,紧张的声音划过他的耳膜:“七王叔,你没事吧?”
简单的一句话,男子的眼泪潺潺而下。
这眼泪,在她落下山崖的时候,就应当随她而去了。他却在那时晕倒,只有血液流出,一滴眼泪都没有。
他把她抱在怀里,嘴上的鲜血蹭到她的玄衣上,并不明显。他说:“悦颜,你终于回来了……”
“我一直都在,这些年你竟然没去看我,我好伤心。”谢欢歌擦了擦眼泪,强行推开他,故作欢笑说。
“以后,我每天都去看你。”他说。
她笑问:“七王叔有了七王妃,为何要日日到我那里去呢?十年了,我是不是已经有了弟弟或者妹妹了?”
他脸上的笑容和眼泪一起消失。
“王爷!王爷……”几声急切的呼唤,把躺在床上的男子唤醒。他的头发散着,身上的衣裳还完整的穿着。看来,又是做梦了。
“悦颜被关了多久了?”刘义季从枕边掏出酒壶,就这么躺着喝了一口,却不想全被呛了出来。
“还有十日。”身边的男子说。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王僧达。此时的他,一身玄衣,已然是大人模样了。“许郎中说您不能再饮酒了。”
“无妨。”刘义季起身拎着酒壶走了出去,“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后面呢?后面的你还没告诉我呢。我怎么都写的不如意……”
嘴上说着,刘义季已然往书房去了。这十年间,除了书房便是卧房,说是乏味,却也充满着思念味道。
倘若那日……
悦颜公主被释放的那天,刘义康特意去请了圣恩,得了批准之后,才敢昭告天下。仿若没这金口玉言的释放,自己若擅自做了决定,便是什么了不得的大罪过。之后,刘义康为了庆祝悦颜公主被释放,昭告天下三日后会在府中大摆筵席,以示庆祝。
彭城王府的荷花在悦颜公主被关以后又开了十年了,一年赛过一年的娇艳。自从十年前刘姀因府中莲花没有桃花旺大哭一场闹得人尽皆知之后,彭城王妃所种的桃花,在无形中可以被任何人采摘。这十年来,每年的桃花开得再娇艳,也会被刘姀肆意或散落,或折下做糕点。桃树没了桃花,结的果子,也就一年比一年少了些。倒是池中的荷花无人敢碰,一年比着一年的好。
风吹过小荷塘引来一阵芳香,芳香下面坐着一人,一鸟。一人为女性,身穿月白色裙,零星绣着几朵桃花,简单的发簪,显得人清纯之至。她肩头的鸟为大绯胸鹦鹉,羽毛整齐鲜亮,唤作“零零”。是一只不用上锁,不关笼子,只会跟着她的鸟。送鸟的人说,这只鹦鹉比别的动物有灵性,会学人说话,还会逗主人开心,也好解解闷。她把它从肩头拿下来,问它:“零零,你今天想吃什么?说不出来我还喂你菜叶了。”
“不要!不要!不要!”零零频频摇头。
“不要?那你吃虫子?”她继续追问。
“不要!不要!不要!”
“那你要吃什么?你不会只会说这两句话吧?你若是一直摇头,真让我猜你想吃什么,那可要好一阵子了。要不然这样,你说你要吃什么,我去帮你准备。”
“荷花!荷花!”
“荷花?那可不行。那荷花的主人就在那院子里看着你呢,你要是把它吃了,她会把你吃了的!”少女恐吓道,又觉得恐吓一直鹦鹉好像没必要,尴尬得笑了起来。
“红烧肉。”一生清脆传到她的耳朵里,这声音再熟悉不过了,她已经懒得回头看来人。
来人素衣雪月,风华绝代,手拿酒壶,三步趔趄。这是他第二次见到她了,十年未见,她的样子变了些,眼神也变了。大概是先前的事情对她的打击太大,所以她对他也没有了以往的热情。犹记得十年前答应过她送一只鹦鹉给她,如今为了庆祝重获新生,他已特意寻来,如今看着她甚是喜欢。
她撇撇嘴,哪儿有鹦鹉吃红烧肉的,醉言醉语的醉翁模样。“七王叔又说笑了,哪里有鹦鹉喜欢吃红烧肉的?油性太大了,它能吃吗?”
“能的。这零零啊,最喜欢吃红烧肉了。”刘义季说:“我还带了果子酒,要不要尝尝。”
刘义季记得她是喜欢果子酒的,只因酒量不好,所以每次都只能小酌一口而已。然而,刘悦颜并没有想象中的欢喜,她依然保持着淡然的笑容,微微点了点头。
刘义季给二人各斟了一杯,看她一饮而尽,十年的变化太大,如今她已不再是那个一口即倒的小姑娘了。
落在她肩膀上的零零叫了起来:“果酒!红烧肉!”
刘悦颜笑了笑,说:“果然是七王叔调养的鹦鹉,饮食都跟七王叔颇为相似。”
话正说着,那边的王僧达已经端来了红烧肉,而零零也已经飞到王僧达肩膀上去了。只王僧达知晓,这鹦鹉甚是难得,两年前才寻到这只听话好调教且不会伤人的。刘义季得了以后万分欣喜,把它当做娃娃来养,饮食上却是按照谢欢歌的饮食来的。吃的最多的便是红烧肉,喝的最多的,便是这果子酒了。倒是酒量要比谢欢歌的还大上一些,能喝上半杯。也只有他知晓,原是这建康城中并无果子酒,只因谢欢歌提过一嘴:“果子酒不易醉,入口也更甘甜。”刘义季便亲自找了师傅,学了这果子酒的酿制方法。并在城外特意建了酒庄,就只酿制果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