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里的侍者一见满是富贵之气的方甚进来,比之寻常酒楼的小二毫不逊色,十分热情地招呼着他。
方甚也知道,如今在易国作为一个乞丐的危险性。偏偏在入城之前,好巧不巧地又遇到那名不长眼的富家子弟正伤天害理,自然,现在方甚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从那里得来的。
这样的事情他偶尔为之,做起来倒是轻车熟路,只不过穿着别人的衣服他总是感觉不怎么舒服。
“公子,您看这一件怎么样?这件华丽大气,最符合您的身份。”看到这人竭诚的服务,方甚这才庆幸起自己入城前所做的事。
“笑话”,方甚心底暗暗低笑,
“身份,我有什么身份?”但脸上却依然是一副不足道哉的神情。看在那侍者眼里,却又像是对他这些衣服不满意的意思,于是对眼前的这位公子不由得更加恭敬了几分。
也难怪如此,一见方甚穿的衣服如此华贵,而他的气度自然也是不凡,这名侍者便判定方甚是哪个大家族的人物,这些人一般不会直接购买成衣,都是有着专门为他们定做的店铺,而现在看他穿的衣服,尽管价值昂贵,却并不合身。
说不定便是哪个不长眼的裁缝在制衣时出了问题,才让这位少爷不得不临时来买一件衣服穿应应急。
方甚就是来找一件新衣服,好把这一身别人穿过的衣服换掉,哪知道就这一会儿,这个侍者心里就生出这么多弯弯绕。
不多时,一身崭新的衣服便换在了方甚的身上。
“公子,方便告诉小人您府上,小人把旧衣服给您送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拿走。”方甚十分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殷勤。随手丢过一块银子,便要离去。
“你家的生意做得倒是有趣,怎么连年月的牌子都写错了。”方甚一边下楼,一边饶有兴趣地笑道。
那侍者闻言先是一愣,随即脸上绽开菊花般的恭维笑容,“公子,您这跟小人开玩笑了不是,全易国挂的牌子上的时间不都是这样的。”
那逝者手指着墙上一块写着公元17年10月的牌子笑道谄媚道。
方甚的脚步停在了原地。原本笑意盈盈的脸色当即变了。
“公……公子,是不是小人说错什么了?请您明示啊,小人——给您赔罪了。”见他直直地肃立在那里,面沉如水。那人显然被吓得不轻。
“公子,要是您不喜欢,小人这就把牌子摘下来。”那侍者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
“哦,——没什么。”方甚面无表情,只是手不断的揉捏着头部,似乎承受着什么痛苦一样,那逝者识趣地搬来一把椅子好让他坐下,而后侍立在一旁。
“公子,要小人为您请大夫吗?”
“不用了,你去吧,我坐会儿。”
方甚的头确实很痛,在混乱的脑海中,缓缓地浮现了这样一行字: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我是易国的方甚?
还是华夏的方甚?
尽管此时头痛欲裂,他但依旧不能确定,自己现在所处的究竟是梦境还是现实?
但在脑中莫名的出现这段文字以后,他却发现,这段文字所描述的内容与自己现在所处的情境几乎分毫不差,他不禁由衷地佩服起它的作者——一个叫做庄周的人来。
在失去意识之前所残留的最后记忆中,是那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唯一的尖状物体得光芒四射,他似乎还看见了无数的光粒钻向他的脑中。
而后它们化散开来,就像是另一个灵魂,化整为零进入他的身体,而后再重新凝结成型,现在想来,那些应该就是他拿之毫无办法的光团了。
“我天”,待他脑中的混乱引起的头痛稍微减轻一点,他急忙确认了一下现在的时间——公元17年10月。
他十分清楚地记得,自己执行幽罗丙级壹等第七个任务,也就是杀佘蛟,随后被十先生带走的那一天,是这里公元16年的6月间。再除去在东叔损冠训练营中的三个月……
“我的脑子同化这些东西已经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吗?”
尽管大脑里像过去了5000年那么久,但自从恢复自主意识以后,自然而然的就以为仅仅过去了三个月的方甚现在才知道,原来已经过去了一年零三个月。
自己居然疯疯傻傻了一年!方甚急急忙忙地看向自己的身体各处,至于衣衫下的部分,他则是用双手不停地四处探摸着,连旁边那人奇怪的目光都全然不顾,极其仔细的确认着自己的身体。
“还好没有少什么零部件”。方甚完成了自己的查探后,这才长舒一口气。
多出来的那些东西,如今像是被锁起来,暂时存放在自己的脑中。并且似乎在潜移默化中,一点一点地影响着自己,就像“零部件”这个词,他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但现在就这样毫无违和地用了出来。
方甚猛然一惊,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浮现出一丝难言的色彩,随机又恢复正常,这才起身,在那侍者的弯腰恭送离开了这里。
自己这会一出去就是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
他还记得临走时家里重病的母亲。就是因为这个,他才不得不接下一单超越他能力的任务。
随即,因为家中的窘境,而拼命给那些有钱人做工的而受伤的父亲的样子,也慢慢在他印象清晰了起来。
自小他便觉得父母待自己虽然足够好,但却不像和别家大人和自己的孩子那样亲近,对他的斥骂都几乎没有,更不要说是打他。
方甚摆摆头,抛却心中这些杂念,无论如何,现在他已经长大,感恩和孝顺,他还是十分懂得的。
心里担心着,脚下也健步如飞。他原本就从北门进入,路程自然不远,所以不多时,就到了城北的贫民聚居地——现在被叫做贫民窟的地方。
到家了!
方甚愉悦异常,远远就看见那些高高低低、参差不齐、还破破烂烂的棚子,对他而言,却是天底下最为亲切的地方。
然而,刚踏上这里坑坑洼洼的地面,方甚立即就觉得气氛不对。原本挂在脸上淡淡的笑容散去了,一个不好的猜测在他心中逐渐成型。
这里本来有着许多贫苦人家,相应地,孩子自然也不少。自从联邦政府倡议大力发展商业而取消了宵禁制度之后,这些孩子总喜欢在这个晚饭后,睡觉又早了些的时间出来尽情玩耍。而原先作为这里的半大小伙子,方甚担负起了,看着他们的责任。
而现在,显然晚饭时间已经过去了,大片大片的简陋房子之间的街头巷尾上,却是空空如也,一阵秋风吹来,那棚子上面的木板一阵嘎嘎作响。
难道是开发商?
那些有钱人准备使用这个地方,就把原有的住户迁走了吗?
方甚很不喜欢联邦政府提出的,类似于资本家、企业家这样道貌岸然的称呼,只一直沿用着最原始的“有钱人”来称呼这一部分,在政府的政策颁布之后突然产生了金钱爆发的人。
“暴发户”,方甚的脑中突然又浮现了这样一个词。
“基本上只有这一种可能了。”方甚已经有些确定了。新联邦政府颁布的法令,其中很少的一条,令方甚不抵触的,就是:任何人拥有同等的权利。
也就是说根据国家的法令,这些有钱人要让这里的穷人搬走,必须以平等的姿态和他们商讨条件,且只有在达成契约之后才能使用他们原有的土地。
但书面规定是一回事,实际的操作又是另一回事了。方甚的心中不禁升起了几丝忧虑和恼怒。向着自己原来的住处走去。
“爹,娘!”
方甚一推开门就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