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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锅盔夹凉粉

“人生再多的浓妆艳抹,不过是自以为是的锦衣夜行。”

“但某一个片刻露出真身的你,却比虚构的一切都更加气壮山河。”

这两句话是我写给兽王的,我经常对别人讲兽王的故事。

季翔已经听了很多遍这个故事,他问我,“你觉得兽王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说:“用一个评断就概括别人的一生太不公平,没人能把另外一个人真正看清。”

我只知道他是个人,一个爱吃锅盔夹凉粉的普通人。

我已经不记得兽王的名字,只记得他长了一张赵忠祥的脸,大家都觉得他和“动物世界”有神秘的关系,所以叫他兽王。

兽王曾说自己厨艺精湛,川鲁粤苏四大菜系无一不通,但是却经常蹲在楼梯拐角啃锅盔夹凉粉。

锅盔夹凉粉是四川很普通的一种小吃,就是把拌好的凉粉塞进锅盔肚子里,有点像素的肉夹馍。这种食物和兽王这个人一样,很随意很方便,一点都不精致。

但兽王说过:“我吃锅盔夹凉粉不是因为没钱,是因为觉得它有种特别的内涵。”

兽王还说过:“在这城市里,能比市长更有办法的人,就只有我一个了。”

兽王的口头禅是:“这都不叫事儿。”

有人说,“你个吃锅盔的凭什么比市长还牛逼。”

他冷哼一声,很不屑地说:“知道郭解吗?汉朝的大游侠,汉武帝都求他帮忙找姐姐。我就是现代的郭解,我觉得自己也是个游侠。”

由此可见兽王还是有点见识的,还知道郭解。不知道他是看过《史记》还是从电视剧上知道的,也不知道他到底算不算现代郭解,我只知道真的郭解最后被汉武帝砍了脑袋。

皇帝自己都找不到姐姐,就你能帮皇帝找姐姐,你多牛逼啊,所以恭喜你获得大汉朝花样作死大赛总冠军,奖励是杀你全家。

兽王也总在作死,我很不想告诉别人,兽王曾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以前的兽王是个孩子王,十八岁了还整天跟院儿里的孩子胡闹,不去工作也不念书。那时候我才十岁,偶尔回祖母的大杂院玩几天,没事也爱跟在兽王屁股后面跑。

兽王告诉我们,他的父母在美国做大生意。他之所以不上班,是因为三十岁要去美国接管他们的上市公司。

我们觉得兽王很牛逼,兽王也觉得自己很牛逼,经常带着我们下河摸鱼上树偷柿子,领着我们在院子里唱流行歌。

那时候还不流行广场舞,合唱流行歌也不算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以居委会王大妈认为兽王带头扰民,天天跟兽王爷爷告黑状。但兽王屡教不改,兽王爷爷一怒之下把他胳膊打脱了臼。

但兽王对脱臼的解释是:“我单挑了十个青年大汉,他们全都重伤,我就伤了只胳膊。”

敢说“我要打十个”的人,这辈子我只知道两个,一个是兽王,还有个是叶问。

那个时候《叶问》还没拍,所以我们认为兽王是一个真的英雄,大家齐声为他欢呼。

“这都不叫事儿。”兽王风轻云淡地说,“我这辈子就一个字——狠!”

可惜在成为英雄一个星期后,大家就看到兽王在小卖部门口被他爷爷暴打。因为他偷了小卖部两包烟,他刚刚好起来的胳膊又再次脱了臼。

这次兽王对大家的解释是:“我这是劫富济贫。”

但是大家没有再欢呼,因为大家虽然很单纯,但是并没有智商障碍,都知道偷烟和劫富济贫关系并不大。兽王看着沉默的孩子们手足无措,没有脱臼的手在裤兜里乱摸,然后他裤兜里的糖撒了一地。

“你不是英雄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句。

大家一哄而散。

后来我们才知道,兽王的烟是偷给他爷爷的。

他除了偷烟,还给我们偷了好多糖。

后来我们才知道,兽王很穷,是他爷爷从保健院门口捡回来的。

兽王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随着这件事,随着我们年龄增长逐渐变低。毕竟口哨不能吹一辈子,弹弓不能玩一辈子,锅盔夹凉粉也不能吃一辈子。

当大杂院的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再围着兽王打转了,兽王也就越来越孤独了。

这时兽王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他要去混江湖。

这是一个住大杂院的朋友告诉我的,因为我回祖母家的时间少了,偶尔看到兽王只是点头打个招呼,如同只有数面之缘的陌路人。

那个时候我已经看不上兽王了,我断定他是看《古惑仔》入了迷,于是笑着问那个朋友:“他混得怎么样?”

“还可以吧。”朋友说,“听说跟这一片的老大都很熟,天天早出晚归。”

“这么牛逼?”

“对,听说在游戏室看场子,现在是江湖豪杰了。”朋友言语中满是赞叹。

“你这全都是听说的。”我很不以为然地回答,“而且应该都是听他自己说的。”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嘛,你不要老戴有色眼镜看人。”说完朋友挂了电话。

但是两个星期以后,那个朋友又打了电话给我,这次他的语气十分凄凉。

“兽王骗了我,这狗日的根本没混社会。我跟别人约架,给了兽王五百块钱让他帮忙,结果这狗日的拿着钱就消失了,那天我一个人被五个人打,现在屁股都还是青的。”

这件事我嘲笑了他一个月,他很悲愤地说:“此仇不报誓不为人。”

后来这个朋友果然约了几个人,在网吧里找到了兽王。当时兽王打《劲舞团》打得正开心,忽然发现身边杀气弥漫,他紧张得无言以对,愣了很久才把桌上的半个锅盔举起来,只说了一句话:“吃饭了吗?再吃点?”

然后他拿锅盔的那只手就脱臼了。

那天兽王没有还手,也没有喊疼。

最后他用没脱臼的手臂,从羽绒服内袋里缓慢摸出五百块钱,还给了我的朋友。那五百块钱就是朋友的五百块钱,兽王只有一件羽绒服,所以这五百块钱一直放在兽王身上,但他半个冬天都没有动过。

朋友说那天兽王吊着一只手默默地结账下机了。临走的时候想对他说什么,但终究没有说出来。

但我还是越来越讨厌兽王,但偏偏又遇见了兽王。遇到他的时候,是我高中毕业的暑假,当时我正在公交站等车,一个人从我身后拍了下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来人正是兽王。

那年夏天室外气温都在四十度左右,兽王却穿着一套裤脚线都不齐的廉价西装,三公里以外你都可以闻到他头上的发胶味。

还没等我说话,兽王就把一盒古怪的药塞到我手上,告诉我他不混江湖了,现在他进入了金融界。说完兽王指着我手里的东西,滔滔不绝地向我介绍这个产品的用途。

那天他说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讲得天花乱坠,我总结了一下其实就一句话:这药除了尸体不能医活,什么病都能治,包括癌症和艾滋。

我很烦躁地说:“我不买,我他妈没病。你烦不烦。”

兽王说:“你不买没关系,要不要加入我们公司?我们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你发展下线,发展两个就可以拿奖金,二十个你就可以升经理,二百个你就能买别墅了。”

我说:“还有这么好的事。”

“那当然。”兽王自豪地说,“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力量。”

我扭过头装作没听见,心想市场经济个蛋,这他妈就是传销嘛。

兽王看我反应冷淡,觉得很失落,于是硬在我手里塞了一张名片,说他现在是销售小组长,认识的人特别多,三教九流公安黑道,谁都管他叫哥。

“遇到麻烦就给我打电话。”兽王说,“这都不叫事儿。”

他还没说完我等的车就来了,我没跟他说再见,匆匆忙忙上了车。上车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的名片丢出窗口,兽王追。

后来兽王因为参与传销活动被警察抓了,判了三年。

再后来,兽王的爷爷死于心肌梗塞,没有等到兽王出狱。

再后来,我没再听到过他的消息。

兽王很快被我遗忘了,就像遗忘所有对我来说无足轻重的人。只是偶尔跟三朋两友小聚,聚时难免谈起童年往事,才会想起还有兽王这么一号人物。

但那个时候说起兽王,已经不再是说起一个英雄,而是把他当作一个笑柄。我们谈起他说要继承的上市公司,谈起他经常脱臼的胳膊,谈他的江湖历程,还有他经常吃的锅盔夹凉粉。有时候我们还会猜测,兽王有没有过女朋友。

一个人说:“应该有吧。”兽王曾经跟他说,他的女朋友是英国留学的海归,家里腰缠万贯,游艇都有好几艘。

另一个人拍案而起,大叫道:“海归,还他妈当归呢。我以前在网吧看到兽王和一个头发染了三种颜色的姑娘一起打《劲舞团》,打完之后两个人还在厕所里深情拥吻,你家海归是这操行?”

说完他哈哈大笑,说:“兽王真他妈不是个东西,这世上就没他不能吹的事。”

我说:“他这是在用想象力战胜世界,有了想象力,这都不叫事儿!”

更后来,兽王就被我们说腻了。关于他的故事,我们提也不想提,有谁说到他,大家都微微一笑不再接腔,就像说起一个早已过时,让人兴味索然的玩具。

兽王出狱那年,正是我大学毕业的时候,那年我去了北京,结果四处碰壁,流离失所,最后辗转又回到了故乡。人在成功或者失意的时候都特别喜欢回忆,回忆愉快的事,回忆悲伤的事,回忆自己喜欢的人,也回忆自己不喜欢的人。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想起兽王,想起锅盔夹凉粉,想起那句“这都不叫事儿”。于是我给那个揍过兽王的朋友去了电话,一通寒暄后,我问他兽王现在还有没有消息?

“我早就不住大杂院了,”朋友说,“只是听说兽王真当了回英雄,救了两个落水儿童。”

我笑着说:“这他妈又是兽王自己说的吧,不吹牛逼不幸福,他这辈子也改不了!”

“这次是被救的孩子说的,还真不是吹牛逼。”

“怎么说?”

朋友愣了一会儿,用很严肃的口气说:“兽王救人那段河,河水又深暗流又急。他救了一个孩子以后,已经累得够呛,但他还是下水去救另一个孩子。眼看就要上岸了,河里却奔过来一阵急流。

“兽王一看坚持不住了,只好使了个狠劲把孩子推上岸。这一推他自己却离岸又远了好几米,正好裹在暗流里面,被卷到了水底。”

我心里一震,赶紧问朋友:“然后怎么样?”

“还能有什么然后。”朋友低声说,“再也没浮起来,人没了。”

他这话一落地,我们两个都在电话里沉默了,过了很久他才又说了一句:“你还记得兽王偷烟被抓那次吗?”

我说:“记得,被打得脱了臼,那次之后兽王就没当英雄了。”

“是我告的密。”朋友叹了一口气说,“其实我就想看看,他怎么一个打十个。”

我哑然失语,自言自语地说:“其实想想,小时候兽王对我们挺好,经常给我们买锅盔夹凉粉,他那时候身上才几个钱。”

朋友笑了一下,说:“锅盔夹凉粉,我好久没吃过了。”

“因为我们已经看不上了吧,”我说,“有些事儿,我们早就看不上了……”

说完话,我眼前忽然蹦出一个画面。那是在我小时候,兽王还是我偶像时候的画面,我看到他站在大杂院破烂的花台上,鼻尖上挂着汗液,两个脸颊因为自豪而通红。

他对面前的孩子们说:“有我在,你们什么都别怕,有我在,这都不叫事儿。”

时间真是残忍的东西,可以让一个人以成长为名,肆无忌惮地去践踏,自己无比珍视过的人和事。现在的你,是骄傲冷酷的成年人,但你也曾是在风里唱歌的落魄少年。

如果我们一直都不长大,你也许永远是我们的英雄吧。

如果我一直都不长大,你也许永远是我的偶像吧。

我也想做一个游侠,

但却没有人给我白马。

我也想给你们整个世界,

可惜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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