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价值由商标带来的效益决定,效益越大商标价值越高,反之则低。商标能带来效益是由于它代表着企业的产品质量、信誉、经营状况。表面上商标价值来自于设计和广告宣传,但实际起决定作用的是商标带来的超额收益。
2.商标权的评估
商标权有转让和许可使用两种转让方式。商标权转让指转让方出售商标权,将其转归受让方所有。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一般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评估时一般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
①委托方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②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的法律文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适用范围、商标种类、商标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③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信誉、市场占有率等。
④商标广告宣传等情况。
⑤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⑥未来财务数据预测:生产、销售预测;成本费用预测;损益预测。
⑦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商标的影响。
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但有时也用市场法和成本法。由于商标的单一性,同类商标价格获取较难,使市场法应用受到限制;商标权投入与产出具有弱对应性,有时设计商标的成本费用较低,带来收益却很大;有时为宣传商标投入巨额广告费,带来的收益却不高,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商标权时也必须慎重。
收益法评估商标权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3项指标很重要。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商标权评估十分重要的问题。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法律保护期限(注册)是10年,到期后可以续展。因此,有人主张商标权收益期限为10年,有人则认为商标权收益期限应无限长。其实上述两种做法都欠妥。商标权的价值是通过超额收益体现的,如果商标代表的产品不能带来超额收益,该商标就不值钱。因此,确定商标权未来获利期限的依据是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注册年限仅供分析参考,不作为直接依据。
【例5-6】某企业将一种已经使用50年的注册商标转让。根据历史资料,该企业近5年使用这一商标的产品比同类产品的价格每件高0.7元,该企业每年生产100万件。该商标目前在市场上有良好销售趋势,产品基本供不应求。根据预测估计,如果在生产能力足够的情况下,这种商标产品每年生产150万件,每件可获超额利润0.5元,预计该商品能够继续获取超额利润的时间是10年。前5年保持目前的超额利润水平,后5年每年可获取的超额利润为32万元,评估这项商标权的价值。
(1)首先计算其预测期内前5年中每年可获取的超额利润:
150×0.5=75(万元)
(2)根据企业的资金成本率及相应的风险率,确定其折现率为10%。
5.5.4商誉的评估
1.商誉概念及其特点
商誉通常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商誉产生的原因是与同行业企业相比较,可获得超额利润,这可能是企业所处地理位置有优势或经营效率高、管理基础好、生产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
20世纪60年代以前无形资产是一个综合体,商誉是其总称。现在所称的商誉是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扣除各单项可确指无形资产以后的剩余部分。商誉具有如下特性。
①商誉不能离开企业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资产分开出售。
②商誉是多项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单独计价。
③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能产生收益的、单独的无形资产,而是超过企业单项可确指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
④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
企业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可确指无形资产及商誉。商誉能成为资产是由于预期的未来超额经济利益代表它的实质,即商誉是能为企业带来超额获利能力的资源。因此,从评估角度来说,企业是否具有超额收益及超额收益大小是判断该企业是否存在商誉和商誉价值量的重要标准。
2.商誉评估的方法
(1)割差法
割差法是根据企业整体评估价值与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进行比较确定商誉评估值的方法。基本公式是:
商誉评估值=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企业各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含可确指无形资产)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值可以通过预测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进行折现或资本化获取;上市公司也可按股票市价总额确定。
上述评估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企业价值与企业净资产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个净资产价值大体相当的企业,会由于经营业绩悬殊导致企业价值相差悬殊。具体而言,构成企业价值的净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由于可以独立存在和转让,评估价值在不同企业中趋同,但他们的不同组合、不同使用和管理会导致企业价值不同。各类资产组合后产生的超过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即为商誉。
商誉评估值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商誉为负值时,可能企业亏损或收益水平低于行业或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商誉为负值评估毫无意义。也就是说,商誉价值评估适用于盈利企业或经济效益高于同行业或社会平均水平的企业。
(2)超额收益法
商誉是企业收益与行业平均收益差额的本金化价格,即商誉评估值是企业超额收益的本金化价格。把企业超额收益作为评估对象进行商誉评估的方法称为超额收益法。超额收益法具体又分为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和超额收益折现法两种。
①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是把被评估企业的超额收益经本金化还原确定商誉价值的方法,公式是:
商誉的价值=(企业预期年收益额-行业平均收益率×该企业单项资产评估值之和)÷适用的本金化率
或商誉的价值=被估企业单项资产价值之和×(企业预期年收益率-行业平均收益率)÷适用的本金化率
式中:企业预期年收益率=企业预期年收益额÷被估企业单项资产价值之和
【例5-7】假设某公司预期的未来年收益为600万元。该公司拥有的单项资产评估总值为4000万元,商誉本金化按15%予以折算,所属行业典型的年收益率为12%,则商誉的价值计算如下:
商誉的价值=(600-0.12×4000)÷0.15=800(万元)
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适用于经营状况良好、超额收益稳定的企业。预测企业收益时,如果发现企业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期的若干年,则商誉评估应改为超额收益折现法。
②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进行折现,把其折现值确定为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是:
商誉价值=ΣSi(1+r)-i式中:Si——第i年企业预期超额收益;r——折现率;i——收益年限;(1+r)-i——折现系数。
【例5-8】某企业经预测在今后5年内具有超额收益能力,2004至2008年超额预期收益额分别为90万元、120万元、140万元、110万元和100万元,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10%,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2月31日。试评估该企业商誉的价值。
5.5.5着作权评估
1.着作权定义及其特点
着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着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的内容。这种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专有权,有的国家称为版权,有的国家称为着作权。
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具有知识产权的一般特性。即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是指法律赋予着作权所有人对其作品享有排他性权利。地域性是指着作权只在授权国境内享受该国着作权法的保护。除非存在有关协议和公约,着作权不能在未授权国获得保护。时间性是指着作权的保护具有一定期限。
但是着作权又具有和专利权、商标权不同的法律特征。着作权与专利权不同,首先,着作权的专有性只针对作品本身的复制而言,这种专有性与专利权的专有性相比只是相对的。
同样内容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创作而不是相互抄袭,其所有人都可以获得着作权保护,即相同内容的作品,其着作权可同时为多人所有。而相同内容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只能授予一个。其次,着作权并不限制他人应用作品的内容于实践领域。而他人要使用专利的内容必须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着作权与商标权也有不同之处,商标权离不开使用该商标的特定商品,只要与在先注册的同类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不能取得商标权,而相同作品依上所述,则可以同时取得着作权。
2.着作权的评估
着作权的评估,指的是对其转让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一般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来进行评估。着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它的评估与对专利权、商标权的评估一样,在评估对象的确定及评估参数选取方面,具有与有形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征,评估人员在评估时,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然而,着作权与专利权及商标权在权利的获得方面不同,着作权的获得不需要向特定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采用“自动保护原则”。这也使着作权的权属确定及权力范围的划定更加复杂。
【例5-9】某着名文学家准备出售其刚刚完成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版权,据专家预测,该部长篇小说在未来5年内的收益为每年100万元,无风险利率为15%,行业风险报酬率为10%,收益分成率为100%。求转让该部小说版权的评估价值。
5.5.6特许权的评估
1.特许权的概念及其特点
特许权是指企业依法或根据有关合同规定而享有的对某些有形或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如各种许可证、代理权、专营权、特许使用权等。
由于特许权的获得,往往以一定的对权利提供方的收益补偿为代价,同时,获得者或使用者也能从这些权利的直接应用中得到收益。因此,判定其价值时,应根据其获得者或使用者付出的代价或从应用特许权时获得的收益予以确认。
2.特许权的评估
特许权的评估依据是被许可方在使用特许权后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超额收益。特许权的评估方法可以以卖方市场为中心,以买方可能出的最高价,即拍卖价格作为其评估值。也可以用一般的资产评估方法来确定,具体说就是,对于以转让、招商、入股或联营为目的的特许权评估,一般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于将特许权作价及入股本或作为开办费入账的情况,通常采用重置成本法。另外,如果能在近期的特许权交易中找到合适的参照物,特许权的评估也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参照物特许权的交易价格进行合适的调整后得到被评估特许权的价格。
【例5-10】某烟草公司开业5年来,产量与利润持续递增为争取更好的效益,2001年底拟组建合资公司,要求对其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评估人员预计该公司2002至2006年的利润分别为2175万元、2738万元、3006万元、3456万元和3880万元。烟草行业的基准收益率为12%,设折现率14%,特许权提成率为48%,并将2006年的收益设为永续年金收益,本金化利率为17.5%,求烟草专卖权的价值。
思考与练习
1.影响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2.如何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
3.如何采用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
4.某发明专利权现已使用了5年,尚可使用3年,则该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在当前应为多少?
5.某公司的预期年收益额为32万元,该企业的各单项资产的重估价值之和为120万元,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为20%,以此作为本金化率计算出的商誉价值应为多少?
6.某企业拟转让其拥有的某产品商标使用权,该商标产品单位市场售价为1000元/台,比普通商标同类产品单位售价高100元/台,拟购买商标企业年生产能力10000台,双方商定商标使用权许可期为3年,被许可方按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年销售利润的30%作为商标特许使用权费,每年支付一次,3年支付完价款。被许可的正常销售利润为10%,收益率按10%计算。根据上述条件计算该商标使用权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