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我就是一隐士,在王府神出鬼没,谁想见着我还要烧高香,反正王府的后门总为我开着。与唐逸已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段嫣很得意,她虽然是个妾,却做着正主做的事,和她见面,我们都互相无视对方,井水不犯河水。
那孩子浓眉大眼,唇红齿白,长得很可爱,我看到他就像看到我的锦儿一样。我常常在暗处偷偷看他,他也常常盯着我看,有时候还会对我笑,每次看到他笑,我都会忘记他是唐逸和段嫣生的崽子,有过去抱他的冲动。
那日,我见那小家伙坐在青石板上,竟没人看管着,走到他身边,他一看,天啦,地上全是大蚂蚁,一堆一堆的,有的还爬到他腿上,想是他刚才吃过蜜糖,沾到地上了,我连忙把他拉起来,打掉他腿上的蚂蚁,也许是力气用得有些大,把他打痛了,他哇哇大哭起来。
段嫣从不远处跑来,一把从我手上夺过孩子,“李雁翎,你好狠心,竟敢趁没人注意,打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你知不知羞?”
好心当成驴肝肺,我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才去管这等闲事,还惹得一身臊。
“管好你儿子,下次别让他被蚂蚁咬死。”我从地上沾蜜的地方抓了一大把蚂蚁丢到她身上。
“啊!”她的凄历的尖叫声,把整个王府的人都吓到了,以为大白天见到鬼了,我哈哈大笑,笑得直不起腰,听到段嫣叫声的人都赶来看出了什么事,却见她抱着李布,滑稽地抖动着衣服,上蹦下跳,脸上的表情极为骇人,像鬼上身一样,夜雪胆大地走到她身边,她把李布像丢绣球一样地抛到夜雪手上,狂叫了一声:“有蚂蚁。”
蚂蚁有什么可怕的?别人鄙薄地看她一眼,各干各事,我继续蹲在地上笑,真是痛快,让她感受一下被上百只蚂蚁啃食是什么滋味。封毅远远地看着我,向我竖起大姆指,我眼睛一亮,这府里,还有为我抱不平的人,连夜雪和梦雨都被段嫣收买到她那边了,我还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孤军奋战的人呢,我两手合在一起,做了一个心的手势抛给他,他脸一红,躲进了花丛,继续整理花枝。
然而,她段嫣岂是任人宰割的人,当然不会善罢干休,我等着她向我报复,一连几天却平淡得出奇,这种暴风雨前的宁静让我有点不安。
唐逸的一个朋友从南朝带了几篮贡桔给他,他知道我一向喜欢酸甜,叫人拿了一盘给我,我已经很久没吃过桔子了,见那桔子红得发亮,拿起一个就准备吃,突然想:为什么不把籽吐到园子里去,长棵桔树出来,以后有得吃啊。
拿起几个桔子到后园去,看到夜雪抱着李布正玩得开心,那小不点见我手上拿着桔子,伸手就要,我偏不给他,他就哭了起来。
“喂,你不能吃酸的,知不知道。”我冲着他边吃桔子边说。
他才一岁,哪听得懂我的话,反正就是哭个不停,非要吃桔子,我怕他吃坏肚子,丢了一个整桔子给他玩,他马上止住了哭,拿着桔子就啃起来,皮都没剥,就吃开了。
我把籽吐到园子里就走了。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突然听到段嫣哭天抢地的嚎声,惊天地泣鬼神,这女人没事嚎什么?我好奇地走到她的东厢去,只见她坐在房间的地上,一圈人把她团团围住,都哭得很凄厉,我往里一看,那李布口吐白沫,七窍流血而死,景象极其可怕,我惊吓得坐在地上。
“你说,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害的他?”她头发散乱,鼻涕流得脸上到处都是,见我坐在地方上,爬过来便揪住我的衣领。
“你说什么鬼话,你儿子死了关我什么事?”我掰开她手,我虽然恨她,可怎么也不可能去害一个无辜的孩子。
“那就是你,一直是你在带他,他早上还好好的,怎么中午就这样了?你说?”她一步步逼向夜雪,夜雪早就吓得面如土色,现在更是变结巴了,跪在地上,头摇得像拨浪鼓,“不,不是我,我—我没有,”她忽然间像是记起什么,“桔,桔子,大夫人给了少爷一个桔子。”
段嫣一下子坐在地上,昏死过去。所有人都望着我,都觉得是我害了李布。我百口莫辨,那桔子,我也吃了一个,怎么就没事?这怎么可能?
唐逸行色匆匆地从外面回来,抱起地上的李布,整个人都呆住了,他两眼充血,大吼一句:“是谁?到底是谁干的?”
封叔结结巴巴地说:“夜雪说,是大夫人给少爷吃了一个桔子。”
唐逸抱着那个死相很恐怖的孩子,一步步朝我走来,我一步步后退,我连忙解释“不是我,我也吃了桔子的,我没下过毒。”
“李雁翎,你好狠毒。”
他抱着死孩子,一巴掌甩到我脸上,我的脸火辣辣地疼痛,然后又是一巴掌,原来,根本都不需要我分辨什么,他早已认定。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信我。你唐逸,也不信我么?
“你给我滚,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这个毒妇,毒妇。”他大声地咆哮,一脸绝决。
我哼哼地笑起来,要我滚么,我早有此意,就等着你开口说这句,就等着你跟我恩断义绝。
好,好,好。
我径直朝门口去,分不清东南西北,哪里有路就往哪里走,反正总会找到出口。总会找到出口的。
大颗大颗的泪往下掉。李雁翎,你的痴心妄想早该打住的,以为能等到他会回头,殊不知人家早就在嫌弃你,是你不识趣。不管这孩子是死是活,他都不会多看你一眼。你任性也好,作怪也好,他都无动于衷,走吧,走得干干净净,眼不见心不烦,从此天涯是路人。
一个人在街上走,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我只是要离开这里,到哪去都可以无所谓的,对了,我可以去蒙古找我的锦儿,他是我的心肝宝贝,只要去看一眼他,我就心满意足了。然后,没有然后,到时候再计划吧。
我要去找一辆马车,城北都是做这生意的,与一个忠厚老实的老车夫谈好了价钱,他会送我到黄河边,正要坐要马车,却听见有人在叫“乞丐王妃”,我回头,正是王五。
“你要去哪?”
“蒙古。”
“去那么远的地方干什么?”
“去看我儿子。”我骄傲地说。
“怎么这么巧,我也要去蒙古,正好顺路。”他说着就跳上马车。
我知道他并不是顺什么路,他已经跟了我一路,他的心意我岂会不知。可是这个时候,我并不想赶他走,相反,我很希望有个朋友能跟我说说话,一路上多一个人照应也很好。
有个闯江湖的人跟着就是不一样,似乎走到哪都有他们丐帮弟子似的,我竟可以分文不出就住到好店,吃到好菜好饭。
“你们平时都这样吃白食的么?”我问他。
“你见过哪个叫花子身上带钱,有钱的就不是叫花子了。”他撕了一只鸡腿递给我。
“那为什么别人都愿意让你们吃白食?”
“我们惩恶扬善、除奸扶弱,这西北一带谁不知道我们丐帮的威名。而且我还是帅气的六袋长老。”他拍了拍他腰间的六个袋子。
六袋长老真是有地位啊,我满脸敬佩,不知道自己要是进丐帮能不能当个七袋。
“你为什么不当王妃了?”他终于问到我最不想回答的问题了。
“因为我想当七袋,你能不能介绍我入帮。”
他一口茶喷出来,喷得到处都是,“你这个样子,连只兔子都逮不到,还想当七袋,做梦吧。”
他于是不在追问我,能当上六袋的都是聪明的男人。
到了黄河边,竟然只有一艘船,那船老大是这一带的霸主,独占了这一片的生意,把其它的船都拉去给蒙古人运粮了,要去蒙古,独此一船,一个人要出二十分两银子才能过河,幸而我身上的钱还能管一阵子,也许以后我真的要跟着王五混了。
出了四十两银子,我与王五上了船,一上去就看到一个熟人,封毅,我瞠目结舌,说不出话。
“我欠夫人一条命,以后夫人去哪,封毅就去哪,我已在此恭候多时了。”他抱剑而立,霸气地站在王五对面,用一种近乎鄙视的目光打量这个叫花子,王五把他手里的木棍丢到地上,理了理他的鸡窝头,叉着腰站在我旁边,他们两个一见面,气氛就变得很诡异。
我无语地看着这两个人,耍帅给谁看啊?
“封毅,你是唐逸的手下,还是回去吧,有王五跟着我,我不会有危险的。”
“听到没有,不相干的人还是快点走吧,船要开了。”王五在一旁幸灾乐祸。
“我已经跟公子说清楚了,从今往后,我就是夫人的人了。”
他说这话很有歧义,什么叫我的人,听起来像是说我的男人,王五用一种仇视的目光打量他。
“你跟着我没有前途,而且公然与唐逸作对,封叔很难做人的。”我说。
“我的事,夫人勿须操心,总之,我跟定你了。”他找了个位置坐下。
“段嫣怎么样了?”我鼓起勇气问那件事。
“她是自作自受,害人终害已,现在失了心志。”
“你也知道是她下的毒?”
“把毒下在桔子皮上,这么烂的招数,只有她会用。”
我心有余悸,幸而我处的时代农药污染什么的太多,所以不管吃什么,一定洗得干干净净,我自己吃的那个枯子被我洗过的,所以我没有事,可递给那小不点的桔皮上却有毒。
天意弄人,不过,这也让我看清了唐逸对我的态度,他对我,竟是一丝信任也没有。
罢了,和他的缘分从段嫣再次出次就结束了,只是自己一直不肯接受现实,也不愿妥协而已。
长痛不如短痛,现在分道扬镳,让我面对现实正好。